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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新鲜事:林农种起“不能砍”的树

2018-11-29 15:22:08    新华网

“承包林地120亩,只有一半能自己做主。剩下60亩地,种什么得听林业局的,还不能砍。这样的买卖还能不能做?我当时确实很犹豫。”在福建沙县墩头村的一处山地,放眼望去,齐膝高的小树立满山坡,长势喜人。林农廖佳鹏手抚一株木荷树苗,跟记者说起了曾让他十分纠结的包山过程。

廖佳鹏长期从事林木贸易,2016年刚转型做林农,准备自己包山种树,没想到却赶上了新的林业政策。根据沙县2015年试点的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机制,廖佳鹏作为林权所有者,承包的林地至少一半要以阔叶树更新造林,其余林地可正常种植商品树种。验收达标后的阔叶林,廖佳鹏可以获得1000元/亩的补助,但不能砍伐。

“作为林农来说,肯定是树长得越快、砍得越多,我赚钱越多。”廖佳鹏说,以商品树种杉木为例,每亩种植投入1000多元,26年后砍伐,每亩纯收益预计可达五六千元。但和商品林捆绑种植的生态林,政府的补贴只能涵盖种植成本,自己赚不了什么钱。

思前想后、反复权衡,廖佳鹏觉得这笔买卖还是值得做。

“我们山区雨水多,前些年满山都是速生商品林,下一次大雨就能看到溜坡。严重的时候,整座山的树就像扒芋子一样溜得光光的,很吓人。按照现在的政策,我虽然赚钱赚得慢了,但生态林能够保持水土,起到防护商品林的作用;另外对我们的子孙后代来讲,整个生态效益也是很可观的。”廖佳鹏说。

2016年,廖佳鹏签了承包协议,租下了这120亩的山地。根据林业部门的要求,廖佳鹏在60亩山地种上了根深叶阔的生态树种——木荷和楠木,另一半则种植了经济收益快的杉木。

“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机制既满足了林权所有者采伐林木的合理需求,又达到了花小钱办大事的效果。此外还加快了林分结构调整,提升林分生态效益。”沙县县委书记杨兴忠介绍,自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机制推行以来,沙县实现了经济利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效果,目前当地已完成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面积1.2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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