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评论 > 正文

涉烟影视作品不予评优,这个可行

冯海宁    2019-06-25 10:45:24    工人日报

  6月21日,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召开2018年度热播国产影视剧烟草镜头监测结果发布会。电影《我不是药神》《邪不压正》获“脏烟灰缸”奖。当日控烟协会还建议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对于有过多烟草镜头的影视剧作品,取消其参与评优活动资格。

  上述两部电影,从艺术、商业角度来说都是好电影,都获得了知名电影奖项。其中《我不是药神》不仅票房、口碑双丰收,而且推动了我国抗癌药降价。但从控烟角度看,这两部电影都不是好电影,过多烟草镜头容易引诱公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吸烟,影响身体健康。

  影视作品中出现烟草镜头,大概是为营造某种氛围,表现某种情绪,可这些镜头是否能用其他艺术手法来取代呢?比如今年获“无烟影视奖”的《悲伤逆流成河》等4部电影、《归去来》等20部电视剧,从控烟角度来说就很有示范意义。

  评“脏烟灰缸”奖有倒逼价值,评“无烟影视奖”亦有引导作用。中国控烟协会于2011年起就设立了相关奖项,且年年评奖,但影视剧“吸烟”现象仍然存在。可见,还需采取进一步措施。而此次该协会呼吁烟草镜头过多影视剧应取消评优资格,就是个不错的主意。影视剧导演、制片人等对作品获奖一向很看重。如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采纳这一建议,将会影响到导演、制片人、演员等的个人声誉和利益,从而对其产生较大触动,进而促使其主动屏蔽涉烟情节和镜头。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有效控制吸烟人数增长,也体现出相关评优活动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考量。有关方面应认真考虑这一建议。

  当然,取消评优资格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还需中国控烟协会给出具体建议。此外,影视作品正式播出前的审查阶段,也应对烟草镜头进行限制。同时,期待法律能为控烟事业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撑。2014年公布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规定,有关部门负责对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的吸烟镜头进行监督管理,违者最高罚款3万元。期待该条例早日出台,让影视作品控烟工作在层层倒逼下取得更好效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禁止电商“二选一”,监管须当好“吹哨人”
下一篇:将个人隐私装进保险箱,不该是奢望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