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创新智库 > 正文

汽车消费政策要把握好力度与节奏

杨忠阳    2019-06-13 17:10:28    经济日报

  汽车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实体经济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如此重要的产业,更应以战略思维,从全局和长远来把握与提振汽车市场消费预期,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各地在出台与汽车消费相关政策时,要把握好力度与节奏,不能因噎废食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6月12日发布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我国汽车产销1024万辆和1027万辆,均同比下降13%,这已是我国汽车市场连续12个月下降,且降幅有扩大之势。如果说此前只是个别企业出现销量大幅下滑,现在包括吉利、长城等自主品牌领军企业和实力较强的南北大众、上汽通用也都扛不住了,这就不能不令人警觉。

  车市持续大幅失速,除了人们反复议论的全国汽车产销基数高、一些消费潜力受到楼市挤出效应制约、部分城市限购政策抑制消费需求等原因外,当前还出现了值得关注的行业新动向,这就是国六排放标准提前实施。一些地方在推动国五升级国六的过程中,未按正常时间表推进,盲目攀比,提前实施国六标准,让主机厂和经销商猝不及防,产品和配套供应链难以正常应对。

  汽车是国民经济仅次于房地产行业的支柱产业,也是实体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能够拉动就业,还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融合新技术能力显著,被喻为“宏观经济稳定器”。统计显示,汽车制造业每增值1元,就可带动上下游关联产业增值2.64元。目前,我国汽车工业及关联产业就业人数已超过4000万人,占全国城镇劳动人口比重约为12%,所产生的税收占比也超过10%。面对如此重要的产业,更应以战略思维,从全局和长远来把握与提振汽车市场消费预期,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有人会说,汽车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其发展理应由市场来选择,实现“优胜劣汰”。这话没错,但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在当前国际环境复杂多变,房地产对经济拉动作用趋弱,车市急速下滑的形势下,各地在出台与汽车消费相关政策时,要把握好力度与节奏,不能因噎废食。有些政策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不可持续、不稳定、交叉或矛盾的问题。站在地方的角度,单看某一因素也许是对的,但把这些因素叠加起来就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

  比如,此次不少地方将国五排放标准提前切换至国六。从各地公布的国六标准实施时间表看,目前计划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已大大超出了“蓝天保卫战”要求的范围。由于国六关键零部件被外资企业垄断,短期不仅带来了产品的供应紧张,也给产业安全带来了隐患。如果现在就要求企业推出国六b阶段产品,就意味着产品开发时间从6.5年骤降至2.5年,不仅产品准备肯定不充分,技术升级试验和验证的压力也会使企业违规风险大幅增加。同时,国五车型库存压力增大,也会加剧企业的经营风险。更让人担忧的是,终端消费者购车观望情绪增强,进一步加剧了汽车市场下滑乃至经济下行的风险。

  依靠SUV和新能源汽车先发优势,近年来我国自主品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创新,无论是产品力,还是营销力,都有了较大提升,一些品牌开始向上突破。但是,现在跨国汽车公司已补上这两块“短板”,国外强势品牌不断向下挤压,自主品牌市场份额已由去年4月份的42.3%降至今年4月份的37.1%。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近日联合出台《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提出了包括严禁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等在内的一系列推动汽车消费的举措。不过,各地在这一政策理解和落实上,还存在一定偏差或者误区,对“放开限购”并不积极。

  不积极的顾虑在于,担忧限购的放开会加剧交通拥堵以及污染物排放。其实,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经济手段对消费者用车实行有效引导。例如,在欧洲很多城市的中心区域或重点拥堵区域,都以加征拥堵费方式来调控车辆的进入。通过经济手段来管控车流量,非但没有抑制人们对于汽车的刚性需求,反而让消费者转向从自身使用成本的经济性角度出发,自行决定是开车出行,还是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应该看到,随着我国5G牌照发放,智能汽车及整个智能交通体系发展和建设都将迎来新的机遇期。大数据和更精细化的城市管理,将帮助各地政府实现车辆管控方式从限制购买向引导使用转变。换个角度看,取消限购更是地方政府从行政管控到通过市场手段、新技术等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一次升级契机。 

相关热词搜索:汽车 消费 政策 节奏

上一篇:文化之美: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维度
下一篇: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