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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普及“担架电梯” 解决城市存量电梯“生命短板”问题

董军红 宋涛 马浚轩    2019-07-16 16:42:41    人民周刊网

目前,城市存量电梯容不下急救担架“生命通道”,是危及高层住宅居家养老人群及危重病患生命安全、影响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短板问题,应当成为党员干部推进城市幸福社区建设,促进城市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带着这样的思考,按照国家发改委党组和何立峰主任“苦练内功,狠抓调研,开展提高参谋助手能力”的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们重点围绕电梯容不下急救担架“生命通道”的短板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城市存量电梯存在“生命短板”问题

中国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居家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体制逐步建立并得到全社会的认同,也适合我国国情发展需要。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步伐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保健事业的普遍改善,势必对城市居住基础设施提出更高的要求。

目前,大城市中高层住宅的比例已经超过72%,受土地资源的限制,高层住宅在城市中所占的比重将越来越高,电梯的配置在住宅性能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如何将高层住宅里那些突发性高危病人,体质较弱的老年病人在发病时能安全、快速地从楼上转移至楼下救护车是现阶段面对和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资料显示,60岁以上的人群患病率是一般人群的2.5~3.0倍,占总人数的42.5%~52.0%。近80%的老年人患有1种或多种慢性病并伴有不同程度的功能性残疾。以北京为例,北京市老龄办2018年10月发布《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白皮书(2017)》数据统计,北京市截至2017年底,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约333.3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4.5%,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二位。走访调查北京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住宅建造年代为1980—2010年的17个社区发现,总有高层住宅94栋,电梯394部,17个社区94栋高层住宅均未设置医疗急救担架电梯。调查17个社区居住总人口达到30381人,十二层以上住户有10127家,居家老龄人口3289人,相当于11%的老龄人口在十二层以上家中居住。若按照这个比例计算,北京约有36.6万户籍老龄人口在老旧小区十二层以上非“适老”层家中居住。北京急救中心派车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2月11日8:00至12月18日8:00,北京急救中心共派出急救车辆7262车次,心血管病1111例位居第一位;外伤1007第二位;脑血管868第三位。

 

 

另外,有研究表明,由于老年人活动能力较差,容易发生跌倒意外,跌倒是老年人常见的问题。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约有30%跌倒一次或多次,且在85岁以上的老人中,40%的跌倒事件可能导致死亡。跌倒所致的损伤已成为老年人住院和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调研发现,目前我国北京地区普通电梯轿厢宽度和深度均在1.6米左右,因额定载重量、轿厢尺寸、井道尺寸限制,无法容纳120急救中心常规1.9米以上的担架车,即使最小巧长度为1.78米的铲式担架也无法放入轿厢。造成了救护车在楼下等,患者下不来的尴尬局面,严重影响了急救病人的宝贵的院前抢救时间。另外急救过程中运送骨折、出血等病人时是不能随便搬动的,如果此时搬动,震动很可能会加重病情,容易造成二次伤害。实现“医疗便捷救护”目标不容乐观。

二、城市存量电梯的现状与制约因素

(一)政策法规及标准未落实到位。惠民工程离不开政策落地实施。建设部于2003年修订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4.1.7)中规定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条款,且规范中的“宜”字解释为“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然而现实情况是《住宅设计规范》只对电梯数量提出要求,对电梯轿厢的面积及长宽尺寸没有硬性规定。使这条“规范”缺乏强制约束力。2011年7月26日建设部发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其中第6.4.2条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将“宜”改为“应”。虽然更详细地阐述了住宅电梯应适应多种功能的需要,但该条款未作为强制性条文,不进入行政审批程序缺乏约束性,不能作为相关部门验收时的硬性要求。因此,在实施中难以执行。

(二)技术经济成本成为制约关键。由于高层建筑担架电梯配置属非行政审批强审要件,高层住宅担架电梯配置的取舍具有较大的选择性。2006年5月底国家九部委下发了《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十五条),在“7090政策”中,明确了新建住房的结构比例,对“十一五”时期重点发展商品住房提出要求,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是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其总面积所占的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国家的相关政策和市场的需求,对于小户型住宅的要求越来越多,住宅设置担架电梯后,使公共交通部分面积加大,必定会减少住宅户内面积,影响住宅的户型设计。同时,必然增加公摊面积,影响销售优势。在一定程度上适当缩减电梯井道尺寸,在保证消防最小防火间距条件下,可以最大化提高可售住宅面积。

三、推行“担架电梯”设置和改造的可行性技术分析

根据调查走访北京已建成的94栋高层住宅电梯配置情况来看,1988年以后北京地区高层住宅配置电梯井道尺寸基本满足2008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GB/T 7025.1-2008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电梯额定载重量630Kg,井道宽度C=2100mm,井道深度D=1900mm;额定载重量1000Kg,井道宽度C=2400mm,井道深度D=2300mm的国家标准。因此,北京地区已建成高层住宅具备通过调整电梯对重安装位置的方式,将额定载重量630Kg电梯,置换为轿厢内尺寸1600mm×1500mm;将额定载重量1000 Kg电梯,置换为1900mm×1500mm可容纳担架电梯的基础和技术条件。具体方法如图所示:

 

原安装方式后置对重

 

置换后安装侧置对重

 

鉴于高层住宅电梯轿厢尺寸不能容纳一般急救担架(1980mm×500mm)。目前急救车配备可拆卸手担架(1800mm×500mm),这种急救担架采用对角线方式即可实现在额定载重量630Kg(轿厢内尺寸1600mm×1500mm)中运送任务。

如图所示:

 

 

目前,我国部分城市的建设和规划部门已出台了对新建住宅安装担架电梯的强制性要求。2010年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规划局针对住宅电梯配置问题发布了《青岛市住宅担架电梯要求》。要求规定:一是电梯的设置应综合考虑急救功能、消防功能和无障碍通行性功能。“在不超过一个楼梯层可抵达的情况下,应至少1台电梯保证手把可拆卸的担架平放进出(最小轿厢尺寸为1100mm×2100mm)”。二是设计单位在住宅电梯设计时,在满足有关规范标准的前提下,还要满足《青岛市住宅担架电梯要求》的要求。审核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机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三是质监部门对住宅建设工程中有关设施的设置与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不符的,不予以工程验收备案,并不得交付使用。青岛率先将“住宅设置可容纳担架电梯”作为强制要求的推行方案(含已建成未设置担架电梯的中高层住宅),在国内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四、相关建议

客观的说,北京在居家养老政策一直走在全国的前面。2015年北京率先颁布《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区应当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逐步推进老旧小区的坡道、楼梯扶手、为老楼加装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设施的改造”。解决老旧住宅小区及新建住宅设置容纳担架电梯落地实施推进。

(一)增加法规文件中“设置担架电梯”的“强制性”条款,强化法律法规在居家养老、医疗急救方面的政策导向。

2013年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了《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技术导则》,2018年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规划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老旧小区更换电梯解决了筹措资金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在调研国内十个主要电梯生产厂家普通住宅电梯价格与可容纳担架电梯价格相比较,以十八层住宅载重量1000Kg载客电梯为例:更换一台普通载客电梯价格与可容纳担架电梯价格基本持平(29-35万元/台),在不增加成本支出的情况下可以实现老旧小区设置担架电梯。因此,将《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技术导则》4.5电梯部分增加“设置担架电梯”相关内容,作为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性文件的“强制性”条款,在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中,协调设计、施工图审机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试点推广。另一方面,为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资,协调有关部门,将“容纳担架电梯”按照应急管理(等同消防电梯)要素,组织修订和细化住宅建筑电梯设置标准,作为新建住宅建筑电梯配置审批要件,在规划设计、工程许可证发放、工程验收备案中予以约束。

(二)通过智慧城市云服务资源和信息一体化平台将“担架电梯”纳入服务内容,构建智能化区块链资源,促进智慧化服务模式发展。

随着人工智能与其它科技的加速融合创新与聚变发展。“智能”成为与土地、劳动、资本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新生产要素,生产生活方式将以智能化为标志的社会扁平化、组织虚拟化、信息透明化、资源社会化的智慧社会形态创新发展。开放和协同使信息不对称的樊篱得到突破,资源不再以固定的组织为边界,协调、组织、沟通,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公共服务内容及方式加速创新,推动民生服务更趋普惠包容,将成为政府的主要工作。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社区内部道路公共化,交通道路资源与社会交通路网布局联网共享,解决道路交通路网布局问题。这充分显示公共、共用资源组织边界削弱,被重新优化配置后,已由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服务延伸。目前,我国5G技术已在部分城市大规模商业化运作,电梯智能化云数据服务是智慧城市管理发展的趋势。通过智慧城市云服务资源和信息一体化平台将“担架电梯”纳入服务内容,协同社会救援机构(医疗急救、消防救援)共享,快速完成疏散乘客(可视运行状态)、征用(语音播放)、运送任务。开启以人为本、尊重生命,彰显智慧社会创新服务的新时代,从而进一步推进城市幸福社区建设,促进城市基层治理现代化。

(作者:国家发改委基建物业管理中心 董军红、北京先锋城市基层党建研究中心 宋涛、北京工业大学自动化学院 马浚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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