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高三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有效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日前,江苏省镇江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联合该市公安局、司法局,会签了《镇江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联合出台的《办法》将上级文件有关条款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规范了值班律师的选任和职责、会签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对接以及律师权益的保障和奖惩考核,解决了当前工作实践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使值班律师工作开展更具刚性,更加有章可循。《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
12月29日下午,镇江市检察院为10名受聘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举行聘任仪式并颁发证书。此次聘请的值班律师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检察机关等场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派驻或安排的方式,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
10名值班律师均是来自全市律师队伍中的优秀人才,既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受聘值班律师表示,值班律师职责神圣、使命光荣,今天接过聘书,正式成为市级值班律师库成员,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今后将认真履行职责,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与检察机关共同构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共同提升刑事诉讼工作质效。
“为了使案件办理能够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最佳化,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镇江检察将以《办法》施行为起点,依法规范有序地开展好法律帮助工作,切实保障值班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广度与深度、充分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倒逼检察官的办案质量。”镇江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王聪 胡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