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绿色 > 正文

公安部、人社部、国家林草局要求

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

做好禁捕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

2020-08-06 17:12:36    人民日报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沿江各级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迅速行动、主动作为,侦破了一批非法捕捞犯罪案件,掀起第一轮集中打击攻势。为深入推进专项行动,有效震慑此类犯罪行为,公安部决定将100起非法捕捞案列为专项行动第一批部督案件。

  公安部要求,要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突出长江流域332个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过渡结合地带,重点打击、从严惩处组织团伙作案、使用“电毒炸”“绝户网”等恶劣手段方法作案,捕猎、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以及涉黑涉恶、妨害公务等犯罪活动。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渔民个人实施且情节轻微的非法捕捞活动以教育引导为主,确保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为做好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现上岸转移就业,人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长江流域退捕渔民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免费培训范围。

  《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应培尽培,应补尽补”的原则,将长江退捕渔民作为就业重点人群,纳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对确有培训需求的退捕渔民,至少提供1次职业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给予生活费补贴(含交通费)。要充分考虑渔民沿江分散居住、不习惯固定时间工作等现实因素,结合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为退捕渔民提供全天候、可居家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长江流域各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落实好长江流域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任务,配合当地农业农村等部门完成好为期10年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任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要求,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着眼,强化执法监督,全面彻底打击非法捕鱼行为。实施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要做到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做到严格执法监督。保障长江流域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日常野外执法巡护人员力量,配备野外视频监测监控系统。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自然保护地不具备执法权的,及时将线索移交渔政、公安等部门。

  (综合本报记者张璁、李心萍、寇江泽报道)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垃圾分类更到位 家庭是关键
下一篇:南麂岛上新看点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