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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促整治 矿山复绿见成效

黄光明 阚丽莎    2020-12-18 18:49:29   

近日,通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义晓带领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朱雄儒一行,在通山县洪港镇党委书记谭禛等人的陪同下,来到洪港镇郭源矿区实地考察检察建议落实成效。省人大代表朱必海、人民监督员王能朗、邓昌俭、夏敦敬受邀参与此次活动。

 

 

“那就是郭源村了。”“这路边种植的都是杨梅树,看着长势不错,明年都可以挂果创收了。” 洪港镇党委书记谭禛指着车前方的一块石碑,“郭源村”三个大字在阴天的雾霭中仍很显眼,路边长势良好的杨梅树在冬日里增添了一片勃勃生机。

走进村里,一排排房屋,静静地立在山脚下。白墙黑瓦、红砖绿树相互交错,蜿蜒的河流穿过村庄,河水清澈见底,桥下有人在洗衣服,一幅乡间山水画映入眼帘。“因为离矿山近,这里的山和房子,以前都蒙着厚厚的一层白灰,整个村方圆几里都是灰朦朦的,村民们不敢露天晒衣服,田里的庄稼也都涂上了‘粉’。这条洪港河是几十年‘牛奶河’,石粉混着河水就像‘牛奶’似的。经过整治以后,空气清新了,天空明亮了,河水终于变清了,多亏了检察院的检察建议……”看着郭源村的喜人变化,洪港镇党委书记谭禛高兴的向大家介绍。

 

 

沿崎岖的山路进入山沟,前方大片大片的山体都被削去,露出白铮铮的岩体,或是堆积着嶙峋的岩石废料。山里一片寂静,少了往日喧嚣的机器作业声。可以明显看到的是,路两边的土地经过平整,农民种起了农作物,矿山变耕地。落实检察建议责任主体通山县林业局洪港镇林业站站长张方介绍:“这一片矿区经过综合整治,共计复耕复绿1200余亩,部分农户种植了庄稼和经济作物,主要是玉米、高粱、荞麦、红叶石楠,山上山下都种有松树、柏树、桂花树。后期,我们将进一步关注矿山复垦复绿情况,加强养护,助力破坏山体修复。”

人民监督员王能朗指着前方说:“几个月前,我们来这里看过,当时我们担心这些树苗会枯死,这些石头渣子蓄不住水。但目前看来情况还挺好,成活率超过了90%,这些树苗生命力很顽强。”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望去,由近及远是前方连绵的四五个山头,嶙嶙的石碴中间,弱小的树苗在寒风中安静而顽强地生长。

矿山整治复绿是郭源村最有成效的变化。谭义晓副检察长介绍,洪港镇郭源矿区是一个饰面用青石板石材矿区,自1987年零星开采至今,已有30多年历史,涉及开采作业面39处,大小加工厂40多家。长期以来,该矿区存在非法采矿,无环保手续和设施,生产废水、废渣乱排乱放等问题,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2019年6月,通山县检察院向通山县林业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对郭源矿区的相关问题依法进行整治。同时,对涉嫌非法采矿犯罪的李某美、王某然等两起案件、六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让其为毁坏山体、污染环境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补植复绿。

检察建议下发后,通山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和环保局三家联手共同对洪港镇郭源矿区整治,总投资3600多万元,拆除石材加工厂36家,拆除厂棚79个,厂房19栋,拆除机械设备140余台,拆除面积23000余平米,炸封石材矿口15个,累计挖运回填123.6万立方,复耕复绿1200余亩。

“一纸检察建议,让郭源矿区环境得到整治、矿山变青山,实实在在维护了公共利益。希望县检察院在今后的履职中持续发力,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同时,政府职能部门也要处理好“放管服”之间的关系,要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象。对于这种破坏资源环境的犯罪,应当遵循“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让行为人自行承担修复环境的代价。”一路参观,一路听取介绍,省人大代表朱必海为通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成效点赞并为生态文明健康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谭义晓副检察长表示,近年来,通山县检察院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监督执法+检察建议”双管齐下,共发出生态环境修复方面的检察建议54份,有力提升了生态环境共保护的意识,增强了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效。接下来,该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主动监督其对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造福一方的多赢、双赢、共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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