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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给业主发红包”树立业主自治良好范本

2020-11-26 10:47:34    羊城晚报

“成为业主这么多年,从来只有交钱的份,这次可算铁树开花,真的领钱啦!”11月23日,广州市天河骏景花园小区业主尹先生发在朋友圈的一则消息,引来众多羡慕的眼光。广州市物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小区将公共收益直接发放到业主手中,这种情况“目前很少见”。(11月24日羊城晚报)

长期以来,一直都是业主向物业交钱,如今业委会给业主发“红包”,业主们觉得既新奇又开心,第一次享受这种待遇,将之比喻成“铁树开花”,可见其稀缺,自然也让其他小区的居民艳羡不已。

实际上,该小区以前由物业公司管理公共场所收益,因账目比较乱,业主对其开销、支出均不清楚,所以意见较大,近年成立了业委会之后,业委会依规精心管理,所有账目非常清晰明了,所以才有了业主收到“红包”这件大喜事。

有央媒曾经做过调查,近些年全国各地小区公共收益不明晰的情况层出不穷,由于历史的原因和法律界限的模糊,小区内公共设施权属存在纷争,小区内公共收益界定模糊。谁有权出租属于全体业主的空间?租金又该归谁,各方的疑惑和纷争导致居民不知情 ,对公共收益概念不清晰,而一些物业公司却滥用职权,令公共收益开支不透明,给相关管理留下巨大漏洞。不仅停车位、地下室等小区公共空间被蚕食,公共设施里的广告收入也是收支不明,公共收益遭侵占问题严重,由此引发的纠纷接连不断。

明年起将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即明年开始,小区公共收益将不再是“糊涂账”,一切应遵循《民法典》的原则和精神,让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更加透明,保障业主真正享受到公共收益。但如何成立业委会,物业、业委会需要遵循哪些规定,如何规范管理等问题,一般居民都不太清楚。骏景花园小区的业委会无疑做了一次很好的尝试。

对“红包”数额的多少,不少业主并不在意,他们更看重的是这一措施唤醒了他们作为小区主人翁的意识,激发了他们共同搞好小区管理的热情。当业主和业委会、物业都能依规办事,各方就都有望在服务与奖励、付出和回报的良性循环中,“得到”更多。

“业主收到红包”树立了一个良好范本, 佐证了“业主自治”的必要性、有益性。业主通过民主程序建立自治组织,确立自治规范、自主决定本小区范围内的公共物业事项,是现代社区管理的发展趋势。当每一个小区成员都能积极、主动参与“业主自治”,把社区的事当做自家的事,使小区公共收益清清楚楚,支出明明白白,并从一个小区、一个街道不断总结、扩散,邻里关系、社区风貌与社会关系都将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状态。(斯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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