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地方 > 正文

官方通报石家庄邯郸等地疫苗接种违规收费:退还费用

2021-04-20 12:17:05    中国政府网

石家庄邯郸辛集等地部分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他们在当地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时,被收取接种费用,该做法明显不符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宣布的“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提供”政策。

国办督查室对群众留言初步核实后,及时转河北省政府核查办理。

河北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立即组织核查办理,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排查。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一是石家庄市藁城区疫苗接种机构违规向199名群众收取8.75万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二是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在2021年1月9日河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后,仍按疫苗费200元/人、接种服务费25元/人的标准,违规向群众收取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接种费用。邯郸市在开展全市排查时发现,共有6个县(市、区)存在违规收取疫苗费、接种服务费问题,共涉及新冠病毒疫苗5108剂次、收费114.93万元。三是辛集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1月18日—19日分两批组织12名一线疫情防控人员到该市中医院接种第一剂新冠病毒疫苗,并由接种人员个人负担200元接种费用。

经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立行立改,目前已将相关费用全部退还。河北省政府表示,下一步将严格落实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及接种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个人不负担。同时将加大监督力度,防止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收取个人费用的现象再次发生。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雄安新区实行居住证持有人申办社会救助制
下一篇:6月1日起 重庆等20城试点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新规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