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多视角、多层次、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高效开展,充分发挥场所文化的引领激励、教育规范功能,1月18日,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在原有党员学习园地的基础上,建立党员活动室,进一步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
党员活动中心的投入使用,可以定期集中党员到活动室参加学习、相互交流、进行思想汇报等,为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开辟了新的阵地,为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提供了新的平台,有助于推进党建活动阵地建设标准化、党务管理规范化、组织活动经常化,是党性锤炼的新阵地。
碑林区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党员活动室的投入运行,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提高党员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自觉性,对增强碑林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起到积极作用。(路婧敏 温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