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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惠民利民

黄俊毅    2018-10-19 12:11:02    经济日报

2018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提出,我国森林城市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迫切需要继续加大森林城市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城市森林的数量和质量。

森林城市建设有序推进

近年来,全国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把森林城市建设摆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从加强组织领导、资金投入、政策扶持等方面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许多省份成立了森林城市建设领导机构,编制了总体规划,出台了专门文件,实施了一批工程,坚持高位推动和强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林业和草原部门坚持多措并举,通过出台《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25年)》,制定《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行业和国家标准等措施,确保森林城市建设科学有序推进。

目前,森林城市建设已在全国形成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300多个城市开展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165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22个省份开展了森林城市群建设,18个省份开展了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建成了一大批森林县城、森林小镇和森林村庄示范。

“虽然我国森林城市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总体上仍缺林少绿,生态仍比较脆弱。特别是城镇生态建设滞后,城市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较差,生态承载力不足,生态空间缺乏,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张建龙说。

目前,我国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仅为37.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只有13.7平方米,远低于联合国提出的60平方米的最佳人居环境标准。据测算,到2035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将达10亿人,城镇生态需求和生态压力将进一步加大。面对这样的新形势,迫切需要继续加大森林城市建设力度,为推动城乡绿色发展、满足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着力提高建设水平

“这几年,城市绿色空间显著增加,但有的城市只重视绿化美化,不太注重提升生态功能。”张建龙说,简而言之,就是人工干预过度,“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必须顺乎自然,坚持绿化美化与生态化并重,生态效益优先。一方面要更加注重造林绿化质量,提高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注重改善林分结构和树种组成;另一方面要坚持适地适树,避免人工过度干预,尽量保持城市原有森林、湿地原貌,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按照《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要求,各地在建设森林城市时,要突出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体现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撑保障作用;与城市发展有关专业规划相衔接,使森林城市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各个生态要素,促进整个生态系统得到保护与修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也要求各省(区、市)根据4个发展分区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加快编制本地区森林城市发展规划。

森林城市惠民利民

“森林城市建设关键在于惠民利民”,张建龙说,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生态公园、城乡步道绿道等生态服务基础设施,为居民提供更广阔的生态空间;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森林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让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近几年,我国在森林城市建设的基础上启动了森林城市群和森林小镇、森林村庄建设。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计划,到2020年,初步形成符合国情、类型丰富、特色鲜明的森林城市发展格局;到2035年,全面优化城市森林结构与功能,基本实现森林城市生态服务均等化。

“各级林草部门要坚持以维护生态安全、增进生态福祉、提高生态意识为总目标,以构建功能完备、健康稳定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为总任务,以恢复城市自然生态、营造城市宜居环境为总抓手,加快城乡绿化步伐,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扩大城市生态空间,增加生态产品供给,弘扬优秀生态文化。”张建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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