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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近年最大规模研究生考试作弊案宣判

2018-08-08 11:04:40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8月7日电(海宣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上午依法对被告人章无涯等6人,利用无线传输方式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中组织30余名考生考试作弊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章无涯等6人有期徒刑4年至1年8个月不等刑罚,并分处4万元到1万元不等的罚金。据悉,此案系近年来北京市发生的最大规模组织考试作弊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章无涯注册成立星空世纪(北京)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吕世龙注册成立北京华拓易通技术培训中心、被告人张宗群注册成立法大(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从事教育咨询等业务。2016年11月左右,被告人章无涯设计以无线电设备传输考试答案的方式,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中组织作弊,并以承诺保过的方式发展生源。被告人吕世龙通过被告人张夏阳、被告人张宗群通过被告人李倩与章无涯建立联系,吕世龙、张夏阳、张宗群负责为章无涯招募考生,并从中获取收益。

其间,章无涯购买信号发射器、信号接收器等作弊设备,张宗群、吕世龙、张夏阳将信号接收器分发给考生,并以模拟考试等方式配合章无涯组织考生试验作弊设备;章无涯让李倩找同学帮忙做答案。

2016年12月23日,章无涯在京师大厦、贵州大厦、如家快捷酒店中国传媒大学西门店登记房间,将笔记本电脑、手机、信号发射器等设备放入房间并予连接,指导李倩、章峰操作电脑及发射软件。

12月24日上午,被告人章无涯、吕世龙、张夏阳、张宗群、李倩、章峰组织33名考生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考试中作弊。当天,6名被告人被民警抓获,并当场起获作案用无线电设备。

法院审理认为,6名被告人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类联考中,以无线传输的方式组织多名考生进行作弊,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审判员曹晓颖表示,考试作弊行为破坏考试制度和人才选拔制度,妨碍公平竞争,破坏社会诚信,败坏社会风气,同时还会诱发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随着科技日新月异,考试作弊行为也逐渐从“打小抄”“找人替考”等个人行为向信息化、组织化方向发展,作弊涉及面更广、防范难度加大,惩处难度逐渐加大。

证据显示,该案主要被告人都注册了教育培训类公司,以教育咨询、组织培训为名招揽学生;被告人之间意图通过签订貌似合法的培训协议来掩盖其犯罪目的,张夏阳与吕世龙签订《MBA、MPA双证研究生(统招)培训协议书》、张宗群以法大教育的名义、章无涯以星空世纪的名义签订了《教育培训合作协议书》;组织考试作弊行为有计划进行,既有考前培训、模拟考试,又有试验设备、统一话术;作弊器材隐蔽,既有橡皮接收器、丝巾接收器,又有微型耳机。此外,从侦查机关调取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及从作弊设备中提取出的考试内容来看,本案几名被告人并非第一次组织考试作弊。

被告人通过互联网、采用无线传输等突破考场信号屏蔽的技术手段进行作弊,作弊行为贯穿考场内外,严重扰乱了考试活动的正常进行,社会危害严重,故属于“情节严重”。被告人吕世龙、张夏阳不仅组织考生参与作弊,而且自己也以相同的方式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中作弊,张夏阳还专门找人组建微信群为其考试作弊提供服务,主观恶性大,亦应属于“情节严重”。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以来,北京市各级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审理的涉考试类犯罪案件34起,其中组织考试作弊罪4起、代替考试罪29起、非法提供试题罪1起,主要涉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教师资格考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等类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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