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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QQ、微信"股神"牟利4大套路:"荐股割韭菜"

2017-11-14 09:36:06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 题:QQ、微信“牛股推荐”满天飞,神秘“股神”到底是何方神圣?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近来,上海股民朱林军几乎每天都接到好几通电话,或要求加微信好友,或邀请加入推荐股票的微信群。朱林军加入了一个群,里边的“老师”每天推荐的股票的确出现了大幅上涨,这让他很心动。不过很快,“老师”就向他提出了3个月收费1.8万元的要求。

实际上,向朱林军荐股的“老师”们很可能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10月,中国证券业协会最新公布《非法仿冒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黑名单》,曝光了228个非法仿冒机构网站、含有非法内容的网页、博客等。中国证监会也正在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非法推荐股票的监管。

特大网络股票诈骗案受骗者超过3万人,涉案金额超4亿元

对于朱林军来说,他是刚刚进入圈套的边缘,不少股民则落入了陷阱。据中国证监会披露,一位陕西的投资者在购买了某荐股软件后,又缴纳了1.5万元的“会员费”,接受所谓的“荐股服务”。在遭遇投资损失后,他被告知软件版本不够高,需要再次缴纳1.6万元升级费。此后,这位投资者再次缴费升级,再次投资遇损,这些“老师”们却电话停机,消失无踪。最终,监管机构调查发现,此案受害者较多,仅其中一个账户涉案金额就达30多万元。

 

漫画:荐股“圈套” 新华社发 曹一 作

2016年11月,深圳市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特大网络股票诈骗案,受骗人员超过3万人,涉案金额4亿元以上。据调查,犯罪嫌疑人以虚假公司为掩护,通过代理商团队发展客户,诱使客户用虚假行情软件实施诈骗。涉案嫌疑公司位于新西兰,其通过在境外架设服务器,以所谓开发炒股软件,在中国境内大肆发展代理商。

这些代理商组建团队并安排业务员通过QQ互加好友的方式发展客户,以学习炒股为名,拉拢客户进入QQ群和视频直播间。代理商成员根据分工扮演讲师、分析师、客户等角色,对群内讲师的炒股技术进行吹捧,诱骗客户。

传说中的“股神”到底是些什么人?据监管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有的是专业的诈骗团伙,有的是与市场“庄家”勾结、利用股民“抬庄”的“托儿”,还有的是专业投资咨询机构的营销人员违规拉客户。业内人士说,有的所谓“股神”甚至从来不炒股、不看股票,就是把各种二手信息拼拼凑凑。

同济大学财经研究所所长石建勋表示,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交互的时代,“黑嘴”较多地活跃在各种论坛、股吧或博客中。随着上述渠道逐渐受到监管,他们开始向微信移动。因为这种“点对点”的社交渠道比以往的传统渠道更具隐蔽性。

揭荐股牟利的种种“套路”

如果推荐的股票真的那么牛,荐股的人为什么不自己炒股赚大钱呢?记者调查发现,荐股牟利的手段不外乎以下几种方式:

--推销“荐股软件”,以免费使用的方式拉客户,随后就以升级等各种名义,诱骗投资人购买软件以便享受“荐股服务”。

--冒充正规券商或持牌机构,从非法渠道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拉拢投资者上套。

--设立“牛股”公众号、微博等吸引关注,在各种QQ群、微信群,通过所谓的“专家”“老师”指导,赚取高额“服务费”。

--性质恶劣的“荐股割韭菜”。典型案例就是“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案”。汪建中的手法就是提前买入,逢低建仓,发布推荐报告,再拉高股价抛出股票获利。

“现在的互联网荐股乱象层出不穷。既有QQ群收费荐股,也有私募微信群真假内幕消息满天飞,更有各类无证网站荐股、电话骚扰荐股。隐藏在其背后的,甚至可能是怂恿散户抬庄、进而操纵股价从中渔利的不可告人的动机。”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

向公众推荐股票的合法与非法界限何在?

我国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相关法律条文指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涉案金额达到30万元或违法所得达到5万元,就可以追诉。”中国证监会打非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按照刑法的标准,现在的非法荐股行为绝大部分已经触犯了刑法。

获得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持牌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咨询公司,都可以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进行查询证实。中国证监会机构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荐股行为,我国有明确法律法规约束,不仅有持牌和从业资质的要求,同时有对其在媒体上荐股的专项规定。

目前,证监会正在针对较早出台的一些条例进行修改完善,以适应当前新传播形势下的监管需要。在加强对持牌机构监管的同时,证监会各派驻机构联合地方相关机构,建立监测网络,并通过“黑白名单”的方式及时曝光披露。

中国证券业协会等行业组织也积极参与,持续曝光非法仿冒机构网站,含有非法内容的网页、博客等。

受访专家表示,可以对涉及证券信息传播的规模较大的各类群进行技术监管,及时发现存在于其中的违法违规现象。同时,此类案件从发现线索到调查取证再到依法处理,周期较长,且取证难度较大,因此需要投资人提高警惕,不信谣、不传谣,不盲目跟风。(记者刘开雄、潘清、孙飞、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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