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财经参考 > 正文

假期海南楼市成交趋淡:半年前一房难求 今一房难卖

王存福    2018-10-09 00:27:16    新华社

       大门紧锁,众多开发商安排的工作人员早已撤离,昔日热闹的大厅,只剩下楼盘项目简介和一些椅子——今年“十一”假期,作为三亚房地产市场的标志性建筑物,三亚市房地产服务中心一楼房地产展销大厅选择了闭门谢客。

  不远处的三亚“一山湖”项目,宽敞的营销中心内部,仅有两名销售顾问和一名打扫卫生的工作人员。据销售人员介绍,现在新房源还没有拿到预售证,估计房价会在30000元以上。“不过,现在即使有房源,具有购买资格的人也很少了。”一名销售人员表示。

  距离“一山湖”项目仅一路之隔的“万科湖畔度假公园”,近期打响了三亚房企降价的第一枪。“备案价格在29000元左右,打完各种折扣之后最低可以达到26000元。”据销售人员介绍,现在的销售情况肯定跟年初没法比。“现在有购房资格的人太少了,迫不得已我们只好选择降价。”

  “如果你在90天内能够实现落户,那么你现在选择的房号可以一直保留,并且给你折上折。”销售人员抛出了更大的诱惑。但即便如此,看房者仍然寥寥无几。

  记者在“十一”假期期间实地走访了海南多个热门市县,市场整体表现低迷,“一房难卖”与半年前的“一房难求”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在陵水县清水湾、香水湾等热点区域,与此前的热闹场面相比,目前很多项目的销售中心已经关门大吉。据陵水县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南全域限购之后,陵水县商品房成交“寥寥无几”。而陵水县在海南市县中对房地产依赖程度较高,占比超过50%,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对于其经济运行也造成了不小的压力。

 在海南东线琼海市博鳌镇,融创博鳌金湾项目推出多个高层户型,尽管价格较以前有所松动,但是看房者少,成交趋淡。

  海口市近期推出的新盘基本上都远离主城区,价格与此前相比,也出现了一些松动,备案价格多在14000元左右。海口市云龙镇一处新开的楼盘,备案价在13000元左右,但依然难觅合格的购房者。位于长滨路南端的“金地·自在城”,目前销售价格(含装修)15500元至16500元,较之前价格“锋芒”已经收敛许多,但销售依然不太乐观,目前促销力度也在持续加大。

  据海口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口“绿地城”开始备案价格在19000元至21000元左右,后来迫于调控压力,主管部门对其备案价要求不高于17300元。

  记者观察发现,近段时间以来,海南房地产市场的分化较为明显。除了一部分房企资金链紧张,通过降价促销手段以图资金回流外,也有部分企业为避免对已售项目造成冲击,选择了“硬抗”。如碧桂园和融创等企业的海口观澜湖等多个项目,备案价格数次都超过了海口市住建局口头“指导价”,被强行要求重新调整价格进行备案。碧桂园“滨江海岸”几度试图开盘销售,但由于价格远高于“指导价”,也未能被顺利放行。

  也有部分企业对旗下项目进行高调宣传,并且放出的价格远远高于目前市场均价。比如酝酿开盘的碧桂园“三亚海上大都会”项目,销售人员对外宣称价格不会低于40000元每平方米,高层或者位置较好的房源价格或将在60000元每平方米左右。

一位长期耕耘三亚房地产市场的企业负责人表示,企业现在不存在资金链问题,公司开发的项目,也不急于卖出,公司会先观察一下市场风向再做决定。不过,这种情况的企业不多,更多的企业可能还是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实现资金尽快回笼。

  国家统计局此前发布6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海口环比涨幅最大,为3.9%,三亚3.2%的涨幅也居前列。而7月份数据中,海口以环比2.3%的涨幅继续位居房价上涨第一梯队,同时以19%的同比涨幅领涨全国。8月份数据,海口环比上涨0.9%,同比上涨21.4%;三亚环比上涨0.1%,同比上涨21.2%。

 

相关热词搜索:海南 楼市 房难求

上一篇:《电商法》落地 跨境代购“压力山大”
下一篇:国庆一天不休的加班费相当于17天工资?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