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7日,呼兰区双井街道居民罗某来到呼兰分局双井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朋友刘某先后以帮助其女儿找工作、办理房产证、为亲属办理减刑等理由,累计骗取罗某35万元人民币。
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山西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开展“提高识骗能力,严厉打击养老诈骗”主题宣传活动。
打着“住院治疗不要钱”的幌子,在社会上广泛寻找看病老人,将病人带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通过虚假医疗服务,骗取医保基金。近日,在重庆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指导下,两江新区警方成功破获一起重大骗取医保基金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你自己考虑清楚,要么给1000元私了,要么法院见!”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居民赖先生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小本经营的农产品网店,会因“涉嫌销售‘三无’产品”而被“职业打假人”盯上。
近日,由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董某某、王某某、武某某3人跨境网络销售“涉毒”减肥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3名被告人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依法判处相应刑期,并处罚金,同时按照销售“涉毒”减肥药价款的10倍承担惩罚性赔偿金700余万元。
近日,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专门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提供“跑分”洗钱服务的团伙,涉案资金流水高达10亿元。所谓“跑分”,是指通过银行卡或支付账号,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将电信诈骗团伙、赌博团伙的赃款分流洗白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某酒店管理公司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的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该酒店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
“我让老何的马仔把GPS装在运赃车上,啥时候出货我再通知你。”提供盗油团伙线索的举报人赵某与民警多次联络,确定了嫌疑车辆的行踪。一日,按照举报人赵某提供的线索,民警在拦截嫌疑车辆时却出现意外——车上人员大喊“警察抢劫”,车外同时有人录像,还有人打电话报警。
2021年12月19日晚上10时,布乙在一阵浓烟中醒来,在自己经营的店里发现了三个汽油燃烧装置,立即报警。公安机关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和走访调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同年12月24日抓获布甲,29日甄某投案自首。据布甲交代,其作案动机竟是为了十年前的一桩旧怨。
任某无固定经济来源,常年混迹于赌场,有多次盗窃前科,这一次他想到了采用信号屏蔽器干扰汽车落锁的方法实施盗窃。他联系自己的发小徐某,提出一起“做点生意”,徐某因赌博欠了一屁股债,听了任某提议后,二人一拍即合。
在吕某、张某的指使下,他们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销售链。销售人员先假冒厂家推广中心向高血糖患者寄送体验品及宣传册,再冒充“指导老师”跟进回访、推销,虚假宣称该产品为纯中药且具有化糖疗效,诱骗高血糖患者以售价1990元一个疗程的价格购买服用,款项则由快递人员统一代收。
闲来无事在家喝酒,遇到好朋友打电话让其开车接一趟,为了哥们儿义气,他决定帮忙,怎知驾车途中因酒驾被查。3月31日,河北省广平县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以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日,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刘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将正品化妆品稀释后灌装到高档化妆品空瓶中,再假冒大牌化妆品销售给消费者,涉案金额高达3100万元。近日,随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法院对应某、贺某、胡某等三个代购作出了有罪判决,这起包括韩某、池某、李某、陈某在内的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尘埃落定。
网络主播和女嘉宾通过直播交友的方式,一唱一和“忽悠”直播间里的男嘉宾,以“相亲交友”的名义不断欺骗被害人刷礼物。近日,因涉嫌诈骗罪,网络主播孙某被浙江省嘉善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为寻求刺激,李某购买了一些网络摄像头的IP地址,并研究了使用方法,利用特定软件对他人的网络摄像头进行非法控制,窥探他人隐私,并通过截图、录像等方式传播。截至案发,警方发现李某已非法控制105台网络摄像头设备。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依法公开宣判一起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达3.62亿元。该案是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内蒙古全区首例宣判的涉养老诈骗案件。
如因为遛狗不拴绳导致的犬只咬伤他人或撞伤他人的事件时有发生。而这起因为犬只致伤他人导致主人赔偿41万元的事例显然有着警示意义,能够提醒人们文明养犬,妥善管理犬只,不给社会秩序及他人权益带来损害。
近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集中宣判活动。全省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集中宣判55件129人。涉案金额共计1.619亿元,12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两家生产防护口罩的公司,厂房、车间、产品的图片分别被他人盗用并发布在国际电商平台上。其中一家公司未经查实,公开在网上发文指责另一家公司销售假冒、仿冒产品,被诉名誉侵权。近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企业名誉权纠纷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物品,涉案金额218358.54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综合被告人相关情节,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6万元,没收作案工具与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