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金牛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某某、严某某被控受贿罪一案。为充分发挥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作用,金牛区监委联合金牛区人民法院组织金牛区各街道办事处、金牛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的40余名公务人员旁听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开展“说德、说纪、说法、说责、说己”警示教育活动。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严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共同收受辖区商户刘某某、周某某、邹某某等多人给予的好处费共计30余万元。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环节严谨有序。旁听的公务人员通过亲历这一过程,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以及违法违纪所带来的惨痛代价。
庭审结束后,金牛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李力围绕相关法律规定,讲解受贿、贪污等常见的职务犯罪的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提醒参加活动的人员要时刻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自觉抵制各类风险诱惑,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李力强调,作为公职人员,应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定立场。
据悉,2025年以来,金牛区人民法院已多次组织辖区内的国有企业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走进法庭旁听庭审。通过将廉政学习教育课堂搬至庭审现场,让典型案例成为领导干部最好的教科书。这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旨在提醒广大干部引以为戒,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社会氛围。(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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