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健康 > 正文

山西:仿制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许雄    2018-12-19 10:51:43    新华网

记者从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日前这个单位下发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明确,山西将推动基本医疗保险按相同标准支付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

这个通知要求,山西省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按药品通用名编制采购目录,促进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和原研药平等竞争。对应的通用名药品已在药品采购目录中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应及时启动采购程序;对应的通用名药品未在药品采购目录中的,自批准上市之日起,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及时论证,及时将其纳入药品采购目录。对国家实施专利强制许可的药品,要无条件纳入各地药品采购目录。

同时,要将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在说明书、标签中予以标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便于医务人员和患者选择使用。

此外,山西省还提出,将通过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强化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互动合作,引进国际先进技术等手段,进一步加大仿制药技术攻关力度。

相关热词搜索:山西 仿制药 医保

上一篇:肝脏,三分病七分养
下一篇:聊聊蜂蜜那些事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