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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侠”沈腾

2018-08-02 10:47:10    人民政协报

 

“我爸爸的职业是律师,我问爸爸律师是干什么的。爸爸说,律师跟蜘蛛侠,跟蝙蝠侠是一样的,维护世界正义。我说为什么不叫律师侠呢?从今以后我就叫他律师侠。”

 

这段台词来自微电影《律师侠》。这部反映律师职业担当的微电影,上线后点击率超过1000万,获得第五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金海棠奖”等众多艺术奖项……电影的编剧、导演和主演叫沈腾———不是那个演员沈腾,而是那个做得了演员的律师沈腾。

 

“律师侠”,是沈腾对其几十年律师从业心路的一种总结,寄托着他对律师行业的希望。之所以用这样一种形式来表达对律师职业的情怀,既是沈腾对本行业的热爱,也出于他对艺术表现的热忱。

 

“非典型”文艺律师

 

因为打小喜爱文艺,律师沈腾呈现的状态,与对律师的典型认识中的严肃沉稳高冷,相去甚远。有动力、有热情、不拘泥、表现力丰富,拿沈腾自己的话说,就是“能折腾”。

 

被同行誉为“最懂艺术的律师,最懂法律的艺术家”,沈腾在微电影《律师侠》中,一手包办了编剧、导演、演员、主题曲词作者等众多角色。对他而言,这种安排,首先是不得已。

 

成为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后,沈腾一直在思考,如何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也能让外界更了解律师这个职业,“想通过真实的法律案例让大家认识到法理,也认识到律师并不是一张嘴混迹天下、黑白颠倒,只认代理费的一群人。”他想让大家知道,律师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有情怀的群体。

 

沈腾希望通过改编自己的真实经历,把感情和担当传递出去。2015年,在海淀区律师协会的支持下,《律师侠》从酝酿、编剧、筹备,快速推进。

 

全片以法律责任贯穿始终。郭佳律师为了帮助弱势农民工维权,冒着生命危险采集取证,遭到黑社会殴打报复,经历了生死一线;女律师朱虹在围攻下坚持为杀人犯辩护,引来社会大众、家庭亲人的斥骂;张正律师为了事业拼命付出,无暇照顾妻儿,家庭矛盾升级……是戏剧化的处理,却也是律师最为常见的遭遇。

 

编剧的问题可以“就地取材”,但经费、时间、场地、演员却是一个又一个难题。

 

片中有一幕,拍到关于年轻女孩彭娜终于重新拾回梦想,跑到垃圾桶旁边翻找自己的准考证的场景,由于背景房屋是违章建筑,房主怕受影响死活不同意拍摄,剧组人员苦苦哀求,甚至跪了下来。拍到沈腾在工地上搜集取证的场景时,保安执意不让。为了抢进度,剧组与保安僵持数小时,好话说尽再塞红包,一直到夜里两三点,才艰难完成镜头拍摄……这样的情况在整个拍摄过程中数不胜数。

 

为了最大限度节省费用,沈腾包办了所有可以承担的角色,为微电影省下了一大部分资金,最后,影片只用了预算的三分之一,完成全部制作。

 

“所有的不容易,只是为了告诉大家,我们是用感情在工作。为了表现律师真实的一面,所有的工作都是实打实。”

 

“不得已”之外,这部呈现了律师的坚守,表达了“维护当事人权益,维护法律正义,维护司法公平”心愿的微电影,也大大满足了沈腾旺盛的艺术表达欲。

 

沈腾从来都是一个喜欢并且善于表达的人。

 

如今,他每天早晚都至少会发两条微信朋友圈,一条“晨钟”,一条“暮鼓”,有时候是严肃的名言警句,有时候是好玩的生活经验,常常还有他的日常遭遇,丝毫没有要端出一副高冷稳重律师形象的架势。

 

“我可没有什么‘人设’!”沈腾说他真实做自己“完全没包袱”,不用刻意营造什么形象,因为信任来自专业,而非他多样的生活乐趣和热闹的性格。

 

小时候就喜欢唱歌、跳舞、表演,沈腾从来不知道什么是怯场。在普遍羞涩的农村孩子里,他就是一个异类。小学运动会表演场上,大家纷纷后退,沈腾一个箭步冲上台去,又唱又跳。

 

因为对表演的热衷,活跃的沈腾差点就走上了另一条人生道路。“戏班子一边到我们河北村里演出,一边招收演员,我喜欢羡慕啊,直接报名跟着他们走了。”结果自然是,被父母“抓了回来”。

 

传统的父母最朴素的希望,就是让沈腾做个好好学习的乖娃娃。他并非不理解父母的心思,学校里,他是次次成绩优秀的三好学生。不过同时,他还是有名的“不好好写完作业”的调皮捣蛋生。

 

一边是严肃正经的学业,一边是快快活活的自己。这种矛盾,伴随沈腾长大,直到他开始理解家人的处境,也面对重要的人生选择。

 

“家里姐姐做生意,时常会面临一些法律法规的困惑,很无奈。但家人又都觉得,离法律实在太远了。在有一些法律纠纷的时候,不知道如何有理有据地开口,面对法官前有无数理由,到了地方又一句话说不出来。”对于姐姐的处境,沈腾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也常常会跟家人探讨,甚或有些抱怨。

 

母亲跟沈腾说,“不用抱怨。如果有本事,你就学法律吧!”随口一说,却好像点醒了沈腾。

 

“法理与人情相通”

 

考大学,沈腾如愿读了法学。

 

“家里条件不好,学业结束就想快点挣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后,沈腾选择当一名律师。起初没有师傅、没有经验,第一次上庭的经历,让他终生难忘。

 

“是一个关于房屋租赁纠纷的案件。当时程序都不明白,原来准备的东西都不对,连法庭文书要求的A4和B5纸的规格,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文书填写都很笨拙。法官也批评我,守着当事人,心里特别委屈但也不能哭出来。”沈腾说自己当时脸都是僵的,“恨不得有地洞可以钻进去”。

 

不出意外,第一次上庭以“失败”告终。

 

“我知道你什么都不会,但是你也尽心了。800块代理费还是给你。”听着当事人休庭后的几句话,沈腾是懊丧、委屈,也是满满的决心。自那以后,沈腾的庭审再没有出过错,案件详情条理分明,甚至能成为同类案件中的标准……

 

接手了案件,上了庭,就要运用自己的专业,全身心服务于当事人。此后,无论是母亲被误诊为癌症,三四天没有合眼,自己疲劳过度晕倒,还是上庭前胸前被热水烫伤……他都没有说过放弃。

 

甚至父亲去世的消息传过来,沈腾还在“赶往顺义看守所的路上”。到了看守所,一边与当事人交流,一边止不住流泪。“一直到流程结束,才赶回老家”,沈腾心里想的是,父亲培养他是为了让他能好好做事,而不是儿女情长,“我想父亲也能理解我”。

 

也因为与父母感情亲近深厚,沈腾在遇到与家庭相关的案件的时候,总能有一种感情上设身处地的考量。

 

让沈腾声名鹊起的,也正是一桩关乎情与理的案件。

 

2009年,新浪网一则《10岁女童求最高法院“枪下留人”》的新闻在社会上掀起热议浪潮。2007年,乡村医生王某在自家诊所里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后用铁锤将她杀害。一、二审法院对其作出了死刑判决。王某的女儿金金给法官写信请求免于爸爸一死的时候,此案正在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中。

 

金金进京救父的行为被誉为现代版“缇萦救父”,事件一经曝出,即引起了社会轰动。受害一方家属向律协投诉沈腾,向法院诉讼,给沈腾打恐吓电话,编造网络谣言,指责沈腾律师是金金上书的幕后指使等等。

 

“当年在代理这个案件时,压力特别大,骚扰电话、短信、辱骂与不理解,甚至被害人家属的污蔑与投诉、律协纪律处分立案调查,都严重影响了家庭的正常生活,本就是一个法律援助的案件,曾经一度想要放弃。”

 

但当时读到10岁小女孩的求助信,沈腾之前的担心和委屈还是烟消云散。

 

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面对种种责难和误解,沈腾依然坚信,“救人比杀人可取”。

 

“杀其父就会制造一个孤儿,而且是名副其实的‘法律孤儿’。这表面上符合法律,但不符合伦理。孩子寻求律师和法院的帮助体现了她对社会和法律的信任,维持死刑会对孩子未来的发展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沈腾觉得,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应该保护孩子对律师的信心,“呵护她培养成自信、感恩的心态,这对金金个人的人生、对社会将更有价值。”

 

在沈腾和各方的努力下,最高法院收回判决,发回地方法院重审,最后改判王某死缓。

 

已复核判决死刑的案件得以收回重判,这在全国尚属首例。它推动了河南省高院第一个死刑案件“陪审团制度”的建立以及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对死刑复核制度的程序立法的提前调研。

 

以人为本,尊重法律,重视伦理,心怀社会更和谐的愿景,是沈腾在代理该案中坚定的信念。事实上,这一信念也贯穿在沈腾对所有案件

 

的思考中。

 

“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在最容易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矛盾中,“警民对立”是较为突出的问题之一。2003年北京市某看守所嫌犯被打致死案,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该案中,电视台员工贾某因涉嫌犯罪被北京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4天后,贾某在看守所监室里“被8名室友连续殴打致死”。贾某的父亲将此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行政赔偿90余万元。法院以“不属于行政赔偿受案范围”为由,一审驳回受害人家属的诉讼请求。

 

案件发生后,看守所既要面对社会舆论的谴责,相关工作人员也要面临停职、判刑等严厉处罚。而被害人的父母承受着丧子之痛,妻子承受着丧夫之痛,单纯依靠法律的判决很难抚慰其心。作为委托律师,沈腾在处理这个案件时采取了迥异于常规的方式。

 

介入案件后,沈腾一方面以律师身份从法律角度与双方沟通,另一方面积极促进双方的理性认识和相互理解。

 

沈腾首先在律师职责范围内专业指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稳定了被害人方的情绪,进入理性面对问题的阶段;同时,也给公安局看守所内部反省和检查的时间差,他还发现了案件发生原因归根于内部管理而非涉案人员的主观故意,促使其积极主动争取被害人一方的谅解,为案件的有始有终,他甚至到火葬场送殡,促使双方在处理意见上达成一致。

 

最后,此案刷新了全国同类案件的赔偿额度,给了被害人家属最大可能的补偿与心理抚慰;同时,也避免了单位过度处罚个人而换取舆论平静,化解了各方矛盾,最大可能为双方争取到了公平公正。同时,该案件的社会负面影响也降到了最低。

 

“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在沈腾看来,将过失造成的伤害尽最大可能地弥补才更符合社会和谐的理念。

 

本着同样的精神,沈腾于2006年代理了轰动一时的北大学生校园杀人案,沈腾以被杀害学生家长代理人身份参与案件的处理。

 

在当代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日益严重、中国学校教育管理问题已饱受公众诟病的社会大背景下,社会舆论之激烈可想而知,当事双方家长的情绪也处于极端激动状态。这一案件在当时引起了广泛轰动,各大网站以及一些有影响力媒体都进行了追踪报道。

 

在这一局势下,沈腾一方面坚持不懈地为被害学生家属争取学校的赔偿,一方面积极与各当事方进行沟通,着眼大局,使校方与被害学生家长由对立转向合作:学校尽可能宽慰学生家属,学生家属也同意在相关问题的解决上与校方进行正向配合。

 

最终,被告人被判死刑缓期执行;被害人家属累计获得民事赔偿58万元——也是在现有法律条件下为被害学生家长所能争取到的最大补偿。

 

“虽然从法律角度看,两名学生一个是犯罪方,一个是被害方;但从社会角度说,他们都是受害者。”而沈腾之所以坚持不懈地为被害学生家长争取学校的赔偿,是因为,学校认识到自己的责任、提升管理理念、改善管理状况,才是不再发生这类惨剧的更有价值的措施,也才能真正最大限度地使被害学生和犯案学生两方面的家长得到心理上的宽慰。

 

本着从大局着眼的理念,沈腾在一起起刑事案件中实现了对被伤害者给予安慰,给制造伤害者以机会,取得化解各方矛盾、达成共同目标的正向积极办案结果。

 

在这些案件经历中,沈腾也越发强烈地意识到,任何一个案件,都关系着一个或者多个家庭,关系着多个个体的生命和人生。“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虽然有不同的诉求并因而看似是对立的,但律师在解决案件时不能矛盾地看待问题,不能以矛盾的眼光看待双方的对立及诉求,而是要从中找到平衡点。”

 

“多做对社会有益的事”

 

以哲学思维善解法理本义,以人本立场体察事理人情;维护法律尊严,爱护每个生命;不是加剧对立,而是寻求化解;不是助长争执,而是寻求利益平衡的最大公约数———在沈腾看来,这是法律的功能,也是律师的价值。

 

所以,律师的价值,也并不局限在案件里,更可以扩展到更广大社会层面。“律师这个职业,用好了知识和资源,往大了看,也像一个‘社会活动家’。”

 

在社会活动中,沈腾从不惜力。

 

进入新世纪以来,两岸同胞在缔结婚姻关系、抚养继承、投资、就学、就业等领域的往来日趋频繁。

 

沈腾认为,两岸律师加强交流与合作的条件已逐渐成熟。经多次赴台考察,沈腾与几位法律实务专家学者商议,共同发起成立涉台法律事务研究会,让大陆的法治在每一起涉台纠纷中得到体现。2014年7月,北京市涉台法律事务研究会正式成立,短暂的发展历程中,研究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仅成立一年多时间里发表论文十余篇,其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成果5篇,三等奖2篇。

 

2014年10月21日,沈腾率队赴台湾,与台湾“吉常同法律事务所”为代表的几家台湾法律机构、经济机构、台胞台商在陆权益保护社团签署了“法律咨询、服务与法律纠纷解决战略合作协定”。

 

该协定的签署,标志着两岸第一个以开展法律实务应用、法律纠纷沟通和两岸法律志愿者互动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平台诞生。

 

多年来,沈腾还为母校中国政法大学捐赠教育基金累计68.8万元,第一时间给地震灾区捐赠物资,向贫困学生捐赠学习用品并设立助学金,担任北京市“太阳村”特殊儿童救助中心首席法律顾问兼理事,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等社会工作,与基层政府部门协作,配合社区矫正及帮教安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等工作……在沈腾的带动下,他所在律所的每位律师积极参与各类慈善活动,从利用专业知识的义务法律咨询,到出钱出物的募捐活动,大大小小不计其数。

 

他在尽自己最大的能力践行承担着社会责任,“我喜欢热热闹闹做事,做得越多越高兴。”

 

2011年,沈腾成为海淀区政协常委。政协无疑也是他承担社会责任,从事更广泛社会活动的重要平台。

 

针对近年来初步形成的创业板“中关村板块”,涌现出的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成果。沈腾敏锐认识到,作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海淀区在完成区域定位,保障知识产权方面尚存明显不足。

 

参照国际惯例和国内部分地区的做法,经过充分考察调研,沈腾撰写了《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立“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专属法庭”》提案,并获得采纳。2013年4月,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中关村法庭正式建立,为全国唯一一个知识产权派出法庭的挂牌提供了现实素材和政协建议。

 

沈腾最擅长的,就是把社会问题与法律连接起来。针对环境污染,沈腾最根本的建议,也是法律的完善。响应李克强总理“要向对贫困宣战一样向污染宣战”的号召,沈腾从本职工作出发,撰写《治理雾霾应从立法入手》的信息被单篇报送政治局领导,并受到中央领导批示。

 

在多年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履职中,沈腾取得的成绩称得上“傲人”。

 

连续五年被民进海淀区委评为参政议政先进个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被海淀区政协评为“政协委员特别贡献奖”……2017年被评为首届“北京市参政议政服务发展同心奖先进个人”,并当选民进中央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创造了2016年年度个人参政议政成绩占民进中央总成绩30%的最佳业绩……

 

除了是“全国优秀律师”,沈腾还是唯一一位上榜“2017北京榜样”的律师,“北京好人”“首都劳动奖章”获得者,被团中央授予“青年之声”服务体系优秀先进个人的称号,并入选北京市科学技术管理人才前100位等等。

 

“荣誉多了,收入少了很多,也会占用许多管理律所的精力,这是一种矛盾,但这种矛盾是一种价值的取舍。”沈腾笑言,“为社会和为国家的最大贡献,其实就是一种心理归属感和社会获得感。”

 

“从本心来讲,我还是喜欢多做对社会有益的事,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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