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球、滑滑梯、蹦蹦床……游乐场向来是孩子们最最喜欢的场所,近年来游乐场项目不断推陈出新,各式各样的游乐设施为孩子们带来欢乐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未成年人在游乐场受伤了该怎么办?法律责任由谁承担?一场因五岁男孩在游乐场摔伤导致骨折而引发的诉讼提醒大家,不论是作为监护人、游乐场管理人,还是一同玩耍的“小伙伴”都应当为孩子安全负责。
据了解,2020年4月,王女士带领五岁的儿子陈某到陕西省石泉县某游乐场玩耍,购票后,陈某单独进入海洋球场内玩耍,王女士到休息区内等候。海洋球场内,刘某(成年人)带领另外几个小孩一起玩耍,玩耍过程中,陈某在充气船边缘未坐稳,刘某未注意观察就用力猛推充气船导致陈某滑落,造成陈某受伤,随后送往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右肱骨踝上骨折。治愈后,双方协商未果,王女士向法院起诉,请求刘某及游乐场赔偿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及鉴定费等费用共计一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的摔伤和李某的行为有直接关系,李某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本案的主要责任。游乐场从事有偿的经营活动对其场所内的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其虽然在门口放有“游乐设施仅供130厘米以下的儿童游玩……禁止儿童单独入场,请家长尽监护义务(家长需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陪同)……”的告示,但实际管理中,对成年人进入游乐场内玩耍并未及时制止存在疏忽过错,应当承担30%的赔偿责任。王女士作为陈某的监护人带小孩到游乐场玩耍,且游乐场在告示中也提示了家长应当现场陪护,根据现场监控显示王女士并未在现场陪护、发现可能出现的危险并制止,未尽到监护责任应当承担20%的过错责任。
法官提醒:因未成年人行为能力的特殊性,在游乐场游玩更应注意保护自身安全,以下几点需牢记:
家长及父母:游乐场人数众多且人员复杂,游乐设施一般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监护人更应该提高风险意识和注意义务,小心看护,尽到更多的监护注意义务。同时,在保护自己孩子人身安全的同时更应该遵守游乐场规定,规范行为,避免因无意或者过失行为给其他孩童造成伤害。
游乐场经营者、管理者:作为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有玩的乐园,经营者或管理者对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采取特别严格的标准,履行较高的安全保障义务,在游玩区域安排相关管理人员,及时制止不当的危险行为。(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 朱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