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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法院职能 强化综治维稳

——陕西省米脂县法院综合维稳工作纪实

2020-12-31 14:41:09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在综治维稳工作中的作用,结合陕西省米脂县综合维稳工作实际,立足法院审判、执行职能,深入开展群众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为综治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社会性质组织”和“两抢一盗”严重暴力性质的刑事犯罪,保障和谐安宁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酒驾犯罪,减少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强化对轻微犯罪,特别是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娇正感化、挽救工作,加强判后跟踪帮教,促使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工作,选一些典型案例在中小学校园内开展法制讲座,以案释法,教育青少年。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实行阳光量刑,确保量刑结果均衡和过程公开透明。

构建“三位一体”调解工作大格局,坚持能动司法,力求案结事了人和。

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米脂县法院在积极探索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过程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全面加强调解组织、队伍、机制、保障、建设,采取了人民调解、诉讼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模式,总结出“人民调解先行、行政调解协助、诉讼调解确认、多部门联调、将调解贯穿始终”的经验,并初见成效。近三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均达到55%以上。在新形势下,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构建人民调解与信访联动工作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强化诉讼调解作用,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坚持调解为主,多调少判,提高调解结案率,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对抗性,最大限度的使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涉讼群体性事件,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矛盾不上交,始终把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坚持以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实行“团队化”执行体制,全力推进“双进”工作,有效提高执行质效,全力维护司法权威,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机制,以开展“三秦飓风”,涉黑涉恶犯罪“打财断血”,涉“民生、金融”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工作台账,分析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手段、方法,有针对性地制定合法、有效的反制措施,为圆满完成“黑财清底”目标任务,扎实推动“双进”工作取得更大成效。通过采取临控、拘留、罚款、移送、拒执、扣车、查房、查询、悬赏、搜查、限高,纳失、限制出境等一切强制措施,稳准硬地坚决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查人找物”力度,增强执行威慑力。对涉及弱势群体和信访稳定的案件,特别是涉及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抚养等案件,穷尽手段,优先执行,司法救助,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及时实现。

定岗定责开展信访维稳,创新矛盾化解机制。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中的基础性作用,将维护稳定关口前移,对有重大影响和涉群体、重大涉农案件预先分析评估與情,做好引导工作,使重大案件社会稳定风险在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各个环节全程跟进,通过诉前确认、诉讼调解、执行和解、判后释疑等方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以及首问负责、“五定一包”等工作机制。在涉诉信访过程中,做到专人办理、分工协作、层层负责。特别对来访者的陈述做到“四心”、“五多”,即热心帮助、耐心解释、细心解决、诚心感化;多贴近、多了解、多倾听、多讲解、多分忧,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

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

充分利用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加大公开审判力度,全面加强执行措施,坚持以案说法,强化说理教育。积极参与社会的综合治理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台、宣传标语、宣传专栏、张贴公告、发放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和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共同参与,积极提供线索,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同时,加强对青少年犯罪教育感化工作,由法官担任法制讲课的教师,深入学校课堂,使学生们受到面对面的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观念,有效的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陕西省米脂县人民法院  杜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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