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西安中院 西安市知识产权局签署协作备忘录

2020-06-17 15:05:07    陕西法院网

6月11日,是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天。为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作用,进一步推动西安市“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不断提升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西安中院与西安市知识产权局在西安知识产权法庭举行了协作备忘录签约仪式。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西安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水平不断提升,西安中院与市知识产权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西安知识产权保护走在西部地区前列。

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保护力度,营造全市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产业升级,推动西安知识产权保护新发展、达到新高度,更好地为创新创造者保驾护航,西安中院与市知识产权局经过酝酿、协商,签署了西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合作备忘录。

签约活动中,西安知识产权局领导一行首先参观了西安知识产权法庭,对西安知识产权法庭一流的设施建设、干警昂扬的精神风貌、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签约仪式上,参会人员观赏了西安知识产权法庭宣传片。双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人就西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介绍。

赵海峰副院长在讲话中表示,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时不我待的态度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具备国际视野,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中占据一席之地;要群策群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引领作用。通过双方团结协作,共同努力,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综合实力,为西安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发挥应有的作用。

西安知识产保护中心负责人、城区知识产权局主管局长、副局长,有关区县法院主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副院长、业务庭庭长,及西安知识产权法庭法官干警等30余人参加活动。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渭南市委平安渭南建设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召开
下一篇:安康中院启动“三秦飓风·2020专项执行行动”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