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陕西检察机关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2020-06-18 16:09:30    法制日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到陕西考察时关于“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要指示精神,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全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对破坏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每一起案件,全面审查刑事、民事、行政三方面的责任,全方位加强黄河流域保护的检察监督,以高质高效的公益诉讼工作推动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保护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作为公益诉讼工作重点,省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保护黄河等陕西重要水域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与省河长办组织开展了“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监督活动,联合甘肃省检察院发起保护黄河生态环境倡议,黄河流经省份的兄弟省检察院积极响应。西安、宝鸡、咸阳、渭南与甘肃定西、天水检察机关签订《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协议》。两年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634件,其中发出检察建议6403件,起诉165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清理污染水域面积100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300余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扶风渭河沿岸土地资源保护案、韩城万亩黄河湿地保护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陕西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针对白于山区生态脆弱区、渭北旱塬水土流失严重区和陕北长城沿线风沙区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督促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加强沿黄检察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推进建立案件会商和联合办理机制,形成保护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新格局。   

 (记者孙立昊洋)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商州监狱封闭值备勤期间着力打造“五好”党支部
下一篇:印台法院多措并举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