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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中院党组从严从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2020-09-16 15:26:55   

去年以来,陕西省铜川中院坚持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认真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法院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有力推进了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进位提升。

加强学习宣传,努力将贯彻落实条例引向深入。党组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市中院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均对贯彻落实《条例》做出安排。党组专题研究制定了《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关于清单化项目化推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的通知》,为党组贯彻《条例》明晰了“任务书”。将《条例》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及党员理论学习计划,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个坚持”专题教育的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列入李志强、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推进了《条例》学习的全过程。

强化建章立制,致力将贯彻落实条例推向持久。着力健全党组在执法办案中发挥领导作用制度。党组修订完善了《市中院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会系统研究审判质效、扫黑除恶等执法办案事项30余次。专题研究制定了《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双进”工作方案》和发改案件上下级法院沟通交流、基层异议申辩、中院带案指导等一揽子审判管理制度,推动了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稳居全省第一方阵,连续两年被省法院评为“执法办案考核优秀单位”。着力健全完善党组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坚持分工负责机制,对全年整体工作和司法改革、从严治党等单项工作细化分解,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坚持集体领导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着力健全党组向党委全面述职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督查反馈机制。加力完善党组、党组书记向市委述职制度,定期向市委报告党组、党组书记落实从严治党、基层党建、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按期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党组工作情况,及时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法院工作报告。着力完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督查反馈机制,建立健全会议反馈、书面反馈、信息反馈“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以工作简报、送阅件等形式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反馈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领域工作进展21次。

坚持求真务实,着力确保贯彻落实条例见到实效。坚决维护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党组建立政治轮训制度,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规则。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班和“弘扬延安精神,净化政治生态”专题研讨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严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以文件形式细化明确了需向市委请示报告的22项事项和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的24项事项,去年以来,先后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送请示报告重点案件、重要工作、重要事项34次。对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等上级交办、转办的15件要结果案件,在期限内全部办结。党组成员带头依法履职,推进公正司法,党组研究制定《入额院庭长办案规定》,今年以来,入额院长、副院长共办理各类案件450件,同比上升4.52%。严格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院党组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中共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法官干警进行谈话函询的实施办法》,强化责任约谈、函询、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措施运用,推进了市中院司法作风稳步向好。(张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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