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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法院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接受省高院、省司法厅评选工作组检查

2020-11-30 15:22:15   

11月25日至26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组到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开展评选检查工作。

检查组认真听取了汉滨区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使用、管理情况的汇报,重点对选任和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对标评分。通过随机观摩庭审,查看卷宗,直观透明感受汉滨区法院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情况。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汉滨区法院在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要求汉滨区法院要围绕“使用好”人民陪审员,提高参审实质化水平,保障实质参审权力,在加强《人民陪审员法》的学习理解落实上再下功夫,在保障陪审员实质参审上再下功夫;围绕“管理好”人民陪审员,努力提高和健全人民陪审员履职管理和保障机制,不断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尊荣感,强化培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规范管理提升履职保障。

汉滨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根龙表示,将以此次创建评选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更加严格、规范、细致的贯彻落实好《人民陪审员法》,让陪审制度在每位法官心中落地生根。人民陪审员是法院专业审判与大众民意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代表者,是司法公平正义的执行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位法官要严格规范使用陪审员,切实保障参审权利,落实庭审效应,发挥陪审作用,各位人民陪审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促进人民陪审工作健康发展。

安康市司法局副局长仵洪斌,汉滨区法院、司法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会。(李青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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