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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仪式感”中传达的积极意义

李咏瑾    2020-09-11 15:39:45    新华网

近日,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的探索开展婚前辅导、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常态化等举措,引发舆论广泛热议。

纵观网上的留言评论,网友们的关注主要聚焦在“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常态化”这一点上,相关话题甚至一度登上热搜,大家的意见也不尽相同。有人认为这是多此一举,没必要在领证这一简单环节上过多折腾,有人认为婚姻是人生大事,仪式感更能让双方铭记、倍加珍惜。

其实,本次意见的出台,是针对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整体探索,是对婚姻家庭和谐稳定的进一步维护。在此语境下,加强“领证仪式感”意在通过仪式的庄重感,让当事人感悟铭记婚姻家庭蕴含的责任担当。至于建议建立地方领导或是社会名人颁证制度、鼓励当事人邀请亲朋好友共同见证等,其实是将过去婚礼“邀人证婚、昭告亲朋”的功能前置化和简便化,为现代婚姻移风易俗、遏制婚礼铺张浪费起到了积极作用。

而作为其中一个环节,“领证仪式感”理应被放在意见整体意义中加以通盘考量。比如,意见在婚前指导层面,提出开发婚前辅导课程,编写教材和宣传资料,在婚姻登记大厅通过宣传栏、视频、免费赠阅等方式进行宣传,这正是针对婚恋教育工作中的一些薄弱领域进行有益补充,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具有重要的社会实践价值。

此外,针对同样引发关注的离婚冷静期,意见提出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要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和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这些举措让离婚冷静期不再只是当事人看似“孤掌难鸣”的无效冷静,而是通过针对性的社会支持和专业介入,让各方权益和诉求得到更为合理的保障。

如果说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道德养成的起点,那么提升婚姻“安稳指数”和幸福质量的实践探索,同样是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组成,是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提升道德认知与推动道德实践相结合的积极尝试,也是倾听民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延展。期待在意见的指导下,各地进一步细化相关服务措施,把可操作性考虑得更周全一些,切实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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