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考察湿地,强调要保护好湿地。
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发展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观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自然观要义。湿地生态系统是维持人类发展的地球生态系统的基础要素,对湿地的开发和利用要秉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
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发展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曾形象地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形象地讲,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金木水火土,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循环不已。”“要用系统论的思想方法看问题,生态系统有一个有机生命躯体,应该统筹治水和治山、治水和治林、治水和治田、治山和治林等。”
习近平总书记运用太极循环方式形象地说明了要以万物的循环往复和整体性看待我们所处的自然界,更重要的是,为我们解决当前面临的生态问题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也就是跳出生态治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怪圈,思考如何全面系统地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发展要坚守生态红线,增强战略定力,“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更加明确了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
湿地的保护和发展要坚守生态红线。2017年出台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中对未来中国湿地面积作了2020年不低于8亿亩的目标要求。为完成这一目标,建议采取多方面措施,如:加快推进湿地立法,实现依法治湿;逐级落实湿地面积管控目标,推进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调动各级地方政府保护湿地的积极性;尽快划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范围,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守住湿地保护的底线;等等。
同时,还要有绿色发展的战略定力,建立制度体系,如设立主体负责机制、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健全湿地测评监管评价制度、将湿地保护成效指标纳入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使得湿地保护制度能够真正具有执行力。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 郝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