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特别关注 > 正文

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超96%

2亿农户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高云才    2020-11-10 10:17:18    人民日报

“土地确权好,农民有依靠。”层林尽染,枝头挂满红彤彤的苹果,甘肃省静宁县八里镇靳坪村青年农民邹颜龙拿着家里12亩承包地的土地承包证说:“咱这些地,前些年全部种上了优质红富士苹果。现在到了盛果期,每亩毛收入就是1万多块!有了承包地确权证,咱心里安生。”记者从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结暨表彰电视电话会议获悉:截至目前,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超过96%,2亿农户领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定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巩固和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我国从2014年开始启动整省试点并逐步全面推开,历时5年在全国2838个县(市、区)、3.4万个乡镇、55万多个行政村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严守政策界限,确保中央精神原原本本落实落地。

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和新修订的土地承包法,做好政策顶层设计,丰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不断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体系。按照“2年扩大试点、3年全面推开”总体思路,全国“一盘棋”梯次推进,夯实了新一轮土地延包30年的政策基础。从2014年开始,安徽省用3年时间完成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前,全省共确权承包地8057.1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95.9%,颁发权证1215.9万户,占应确权农户的98.1%,圆满完成中央交托的试点任务。四川省放活土地经营权,截至2019年底,土地流转率和规模经营率分别比2016年提高6.7个百分点和11.3个百分点,土地经营权融资达105.95亿元。

——协调统筹有序,确保经得起历史检验。

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档案局成立了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商重大事宜,制定年度计划,共同提供经费补助、数据共享、法律支持和档案管理等基础保障。同时,指导各地开展“回头看”,解决了388.7万承包农户证书未发放、1420万亩土地暂缓确权、322万户确权信息不准等问题。

——确权做实做细,确保农民有实实在在获得感。

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对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结构调整、金融服务、农民权益保护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农业农村部门印发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完成了2838个县级成果汇交、质检。现在,全国信息应用平台已初步建成并实现数据汇总、业务管理、成果应用等功能。指导各地利用信息平台,方便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查询,精准发放财政补贴,并配合金融机构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作为首批整省推进试点省份,山东省先行先试、周密安排,目前确权土地面积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98.1%。据了解,截至2018年底,31个省份全部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档案验收。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县、乡、村三个层级全面收集、整理各类档案,为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留下了完整、准确的历史记录。

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下一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拓展确权成果应用,进一步做好承包地管理各项工作。稳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试点,指导试点地区探索具体办法,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抓紧制定配套政策,为全面开展农村承包地延包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 人民日报 》( 2020年11月10日 01 版)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中国量子科技加快实现天地一体化
下一篇:光明日报:短视频知识传播关键在高质量内容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