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灞桥法院首个“个人调解室”挂牌

2020-09-11 17:54:41   

为落实西安市灞桥区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工作会议精神,9月10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首个以个人名义开展诉前调解的“郑长福劳动争议调解室”挂牌。

 

 

挂牌仪式上,工会常务副主席白莉首先传达了《关于构建灞桥区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详细安排了下一步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步骤和方法。其次,宣布成立“郑长福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并挂牌。

区法院副院长王毅表示,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加,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是弱势群体,权利受到侵害时需要社会多方的帮助。个人调解室的设立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讼之外,既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求,节约了诉讼成本,又减轻了法院审判压力,是一个非常好的举措。法院会密切关注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紧密配合,合力打造灞桥区“个人调解室”品牌效应,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灞桥区总工会原主席郑长福表示,自己将努力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好人民调解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让工作室真正发挥作用。(贺玺霖)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咸阳法院举行清理长期未结执行案件百日专项行动启动仪式
下一篇:礼泉法院召开深化诉源治理暨一站式多元解纷落实推进会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