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成都青羊法院一行到碑林区法院参观交流

2020-11-20 15:51:22   

11月16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谌辉一行五人到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参观交流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及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碑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琳明,西安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田坤等一同参加。

 

 

谌辉一行来到碑林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地参观了中心智慧安检区、便民服务区、自助立案区、调解服务区、互联网法庭等,并就相关软、硬件设施作了详细了解。随后,观看了碑林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创建枫桥式法院 智慧诉讼保驾护航》宣传片。

座谈会上,张琳明对青羊法院一行表示欢迎,并详细介绍了碑林区法院近年来在繁简分流、多元解纷、诉讼服务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及成效,希望两家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沟通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共谋工作发展。

 

 

谌辉介绍了青羊区法院收结案、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他表示,碑林区法院聚焦智慧法院建设,在理念、机制、管理等方面实现了创新和突破,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希望两院进一步加强交流互动,相互促进,努力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碑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鹏,立案庭庭长马军,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陈帆,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薛刚、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静等参加座谈。(郑毅)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兴舞两地法检开展涉众型犯罪交流研讨会
下一篇:鄠邑区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