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财经参考 > 正文

商务部: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2021-09-17 10:24:51    证券时报

9月16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支持汽车企业建设国际营销体系,编制发布《中国汽车贸易高质量发展报告》,有序扩大二手车出口,同时进一步规范汽车出口秩序,为推动汽车贸易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同日,商务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商务领域促消费重点工作的通知,从加力稳住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新型消费加快发展、优化提升消费平台载体等方面,确定了14项重点任务,要求抓住“金九银十”、岁末年初消费旺季有利时机,扎实推进商务领域促消费重点工作。其中,对促进新车消费、扩大二手车消费作出具体安排。

 

前8个月新能源车

出口同比增4.5倍

束珏婷表示,近年来,我国汽车质量、技术、品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逐步增强,出口增长较快。据海关统计,今年1~8月汽车出口131.8万辆,同比增长117.5%,金额1377亿元人民币,增长111.1%,超过去年全年水平,均创同期历史新高。

束珏婷分析,我国汽车出口快速增长主要受三方面因素拉动:一是全球汽车市场回暖。受疫情影响,去年全球汽车销量下降13%,今年以来恢复性增长。据世界汽车组织(OICA)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球汽车销量3560.4万辆,同比增长28.2%。

二是新能源汽车出口带动作用明显。自主品牌企业加大力度推出新能源车型,部分外资企业加大在华投资力度,打造新能源汽车出口基地。据汽车工业协会统计,1~8月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17.3万辆,同比增长4.5倍,对汽车出口增长的贡献约20%。

三是我国汽车企业国际竞争力持续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车企在全球建立了1.1万个营销网点。汽车出口前十大企业中,有8家出口增速超过100%。

对此,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表示,汽车行业出口在“缺芯”的背景下保持较快增长实属不易。

“当然,汽车出口增长比较快也和去年的低基数有一定关系。”付凌晖指出,今年以来,货物进出口运行状况还是保持良好的态势,前8个月货物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23.7%,保持较快增长。从下阶段来看,货物进出口贸易保持较快增长还有不少有利因素。

 

促进新车消费

扩大二手车消费

同日,商务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商务领域促消费重点工作的通知,从加力稳住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新型消费加快发展两方面,确定了14项重点任务,要求抓住“金九银十”、岁末年初消费旺季有利时机,扎实推进商务领域促消费重点工作。其中,促进新车消费、扩大二手车消费被放在重点任务的第一条和第二条。

通知提出,促进新车消费。加快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破除制约汽车购买使用障碍,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要扩大二手车消费,鼓励二手车经销企业品牌化、连锁化经营,推动流通模式创新。推动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有序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

记者从商务部获悉,据统计,下乡车型今年5~7月的销量已经超过43万辆。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天津、海南等20多个地区开展汽车巡展活动,推广新能源汽车。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总工程师兼产业研究部部长许海东表示,新能源汽车下乡对于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在推进过程中也面临挑战。在价格敏感的基础上,起初面向农村的可选车型不多。随着新能源下乡活动的进行,一批低于3万元的售价车型刺激了需求,也为农村市场提供了更好的供给。从当前的情况看,今年已有大量的车企开始在跟进这个市场。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国家发展改革委:我国消费将继续保持恢复性增长
下一篇:海外楼市烈火烹油 多国央行坐不住了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