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提升协同监管水平,打造市场主体发展沃土,12月20日,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扬州中心支行正式签约《市场主体协同监管合作备忘录》。这是扬州市首个围绕市场主体协同监管共治的合作备忘录,签约双方将立足各自职能,展开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的密切合作和相互支持。
据了解,此次签署的《市场主体协同监管合作备忘录》明确合作双方将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协同监管机制、共建共享机制三个重要方面凝聚共识,积极创新工作举措,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春风表示,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与人行扬州中支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对涉及征信业务的相关企业注册登记、注销、吊销情况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等进行信息共享互用。
另外,双方还将围绕相关机构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规行为,联合整治制作、销售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商品,伪造、变造已发行的纪念币(钞)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整治拒收现金长效合作机制,共同规范金融领域广告营销宣传行为、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运行管理等方面建立协同联合监管机制。
胡春风表示,为切实提升服务全市大局水平,让市场主体更有活力,市市场监管局还将与人行扬州中支共同开展全国“质量月”“金融标准 为民利企”等主题活动,协同推进金融服务标准化建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工作,“此次签约是扬州市金融生态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创新举措,下一步,我们将深化协作、细化举措,在信息交换、协同监管、共建共享、压实责任中,确保合作事项件件走出实效,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高质量推动扬州经济社会发展”。(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