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2020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2021-01-25 15:47:06    检察日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徐日丹)由检察日报社主办的2020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1月21日揭晓。“检察机关依法战疫‘超常规’发布10批55个典型案例,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等入选十大检察新闻。“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首起公益诉讼案件,守护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等入选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2020年度十大检察新闻是:检察机关依法战疫“超常规”发布10批55个典型案例,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最高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提出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两高一部”出台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指导意见,最高检发布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最高检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强化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检察机关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让当事人对司法办案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检发出“四号检察建议”推动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最高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专项报告,丰富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中国方案”;最高检提出当好民营企业“老娘舅”,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落实在监督办案中;最高检出台《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全面推进和规范检察听证工作;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公益损害问题。

2020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是: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首起公益诉讼案件,守护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浙江义乌检察机关办理全国首例防疫期间“问题口罩”批捕案件,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制假售假犯罪;检察机关提出无罪意见,江西张玉环故意杀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改判无罪;检察机关对“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提出检察建议,浙江杭州警方对两名涉案人作为公诉案件依法立案侦查;最高检联合公安部督导调查,认定鲍某某与“养女”间的非法关系不构成性侵犯罪;医院发现女童遭家暴果断报案,北京门头沟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结一起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件;最高检联合三部门挂牌督办菠萝小说网侵犯著作权案,推动行业协会提出建立“代位追偿制度”立法建议;检察机关派员调查山东任城监狱涉疫防控事件,依法追究高墙内失职渎职犯罪;云南昆明检察机关介入监督大学生李心草溺亡案,被告人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刑;检察机关以受贿罪提起公诉,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一审被判死缓。

据了解,整个评选活动分为初评、复评和定评三个环节。初评环节,从检察日报和其他媒体包括网站、新媒体报道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新闻中,筛选出十大检察新闻预选条目30个、十大法律监督案例预选条目30个。复评环节,今年1月1日至5日,在正义网开设专题,广大读者和网友进行投票。同时,邀请最高检特约监督员及35家省级法律期刊负责人参与投票。综合各方面投票情况,活动组委会确定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备选条目各15条进入定评环节。在1月21日召开的定评会上,与会评委通过无记名投票最终评选出2020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部分在京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新闻局、中央政法委宣传教育局,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人民公安报,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等相关单位和媒体的负责人担任定评评委。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湖北远安民警勇救轻生少女
下一篇:江宁汤山法庭建成南京首批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基地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