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五部门部署强化硝酸铵安全管理工作 将依法严肃查处相关违规行为

2021-09-26 15:31:59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9月26日电 (记者郝萍)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加强我国硝酸铵生产、储存、销售、购买、运输等环节安全风险管控,近日,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硝酸铵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强化硝酸铵安全管理工作。

硝酸铵具有遇火、高温、猛烈撞击发生爆炸的危险特性,我国是硝酸铵生产和使用大国,曾多次发生硝酸铵爆炸事故。《通知》要求,各地区要强化硝酸铵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对硝酸铵建设项目从严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要按定量风险评估法评估其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对于相关企业的管理,《通知》要求,有关企业要严格控制工艺参数,定期监测原料和成品中的杂质含量,及时回收处置被污染的硝酸铵;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和产品包装要求,确保运输环节和下游用户了解硝酸铵安全信息;使用硝酸铵生产硝基复合(混)肥的企业要严格落实抗爆性能强制检测制度;进一步提升固体硝酸铵库房和硝酸铵溶液储罐的安全条件;加强硝酸铵运输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承运硝酸铵;严格硝酸铵销售、购买环节管理,严禁将硝酸铵销售给未经许可或法定手续不全的单位和个人,并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硝酸铵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使用硝酸铵的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各级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违规销售硝酸铵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从事硝酸铵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规范运输行为;各级公安机关要从严规范硝酸铵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通行秩序;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海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硝酸铵出口管理,降低出口环节安全风险。

《通知》明确,应急管理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硝酸铵安全管理相关标准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发挥好平台对硝酸铵监管信息共享的支撑作用。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江苏淮阴法院雷霆执行助力市域重大项目建设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