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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检察机关采取系列措施倾情关爱未成年合法权益

2021-11-04 16:27:53   

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在公正执法,履职监督的同时,倾情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秉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法治理念,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学校乡村进行普法宣传,有效减少校园欺凌暴力案件发生。对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和调查时发现未成年人犯罪及受侵害案件单亲家庭占比较高,个别基层院高达70%的比例,反映出离异家庭监护缺失等问题,为切实提高离异家庭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履职尽责,佳木斯市检察机关结合工作采取系列措施,强机制、研举措、抓落实,构建离异家庭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联动社会力量,形成多方协作联动机制

市院第七检察部以离异家庭监护监督为切入点,逐步覆盖更多的未成年人家庭,将此项工作与社会网格治理结合起来,向市委政法委提出了“开展对离异家庭履行监护职责监督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被侵害”的建议,得到认可。市委政法委牵头,联合市检察院、市法学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制定了《关于对离异家庭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职责实行监督的工作办法》。各部门立足职能、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检察院、公安局、法院办案中发现离异家庭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予以训诫;民政部门通过婚姻登记窗口、妇联通过居委会、村委会点对点对离异家庭进行宣传和教育;市法学会每年举行一次“离异家庭未成年人保护”专题研讨活动,交流经验,改进工作方式,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预防关口前移,积极探索家庭监护监督活动

一是印发责任义务书。制作了包含警示案例和监护职责内容的《告离婚父母责任义务书》,通过全市8000个网格群进行不定期推送,同时印制3000份宣传单分发到全市15个婚姻登记窗口,由工作人员予以宣传告知,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关口前移。二是通过直播讲座告知离异父母应尽职责。今年初,与市妇联、市法学会联合在佳木斯市“法治在线平台”直播了一堂关于离异家庭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课,围绕离异家庭未成年人犯罪、离婚家庭未成年人子女的伤害及离异父母应承担的监护职责三方面内容展开,剖析真实案例,深入人心、令人警醒,吸引学生、家长及社区居民12万人次在线收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开展“法治校园乡村行”活动。为进一步关注偏远地区离异家庭未成年人关注保护工作,与佳木斯市教育局联合开展了“法治校园乡村行”活动,把关爱农村离异家庭儿童、留守儿童、贫困儿童作为重点,深入学校及家庭,关注其成长环境,目前已进乡村学校16所,关爱儿童2人,开展“两法”宣传28次。

发挥检察职能,设置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一是制发“督促监护令”,开展亲职教育。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离异父母对未成年人不履行或者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的问题,检察官向未成年人嫌疑人及被害人离异父母9 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告知他们没有尽到的监护职责、应该怎样有效地履行监护义务。同时为了避免“督促监护令”“一发了之”,积极引入妇联等专业团队进行亲职教育,根据家庭情况不同、存在问题不同,通过个性化分析,采取“一对一”的交流与帮教,使他们深刻认识到监护缺失的问题所在。二是警示监护人,负起责任。经过检察机关的工作,一些有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表示:今后不能以忙于生计为借口,疏于对孩子管教,并决定放弃外出赚钱,而是留在孩子身边,履行好监护义务。另外,注重跟踪回访,“督促监护令”发出后牵头监护人住所地派出所、社区工作人员成立监护考察组,开展回访工作,并根据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调整督促帮教计划,取保取得实效。三是开展“特殊预防”工作。针对离异家庭中,存在严重不良行为而又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5名未成年人开展“特殊预防”工作,要求公安机关对其开展训诫,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做好未成年人的帮教、监护人的亲职教育等工作,使督促监护人发挥好对未成年人管理教育作用,确保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效。(供稿: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 文字:皮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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