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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检察、公安机关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全覆盖

2021-12-22 11:36:30   

近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西安市公安局会签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共同下发《关于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通知》,决定在西安市两级检察、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进一步健全完善西安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由西安市两级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牵头,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由检察机关指派的检察官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的专门人员共同负责。截至目前,西安市、区县两级21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已全部挂牌成立并开始正常开展工作,实现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全覆盖。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相关部门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协作配合等相关工作,组织保障执法办案和侦查监督数据的共享通报;协调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会商指导;对联合督办案件、侦查监督案件的沟通协调、信息通报、督促办理;对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解答等多项职责。近期,西安市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应公安机关商请,迅速介入,对证据的发现、搜集、固定、保全和完善及侦查方向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是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此举将有力推动提升西安市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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