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西安市公安局关于6起涉疫违法犯罪案件的通报

2021-12-24 11:35:26   

近期,西安市公安机关依法惩治涉疫类违法犯罪活动,查处了一批有社会影响的涉疫违法犯罪案件。现通报如下:

一、张某涉嫌袭警案。12月18日,张某在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核酸检测点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出警民警在对其劝阻时,张某用拳脚击打民警,致民警受伤。公安莲湖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以涉嫌袭警罪对张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周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12月15日,周某为自己进出方便,用剪刀破坏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办南小张村村口疫情防控封闭围挡。公安长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周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三、杨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案。12月21日,杨某驾驶车辆途经西安市长安区与蓝田县交界处疫情防控卡点时,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强行闯卡。西安市蓝田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杨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四、姜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12月21日,西安市碑林区姜某进入小区时不遵守防疫工作规定,在小区门口吵闹,扰乱公共秩序。公安碑林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给予姜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五、王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案。12月21日,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街办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核酸检测期间,村民王某未佩戴口罩与排队人员近距离交谈、接触,不听劝阻并撕扯工作人员防护服。公安长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六、杜某、李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案。12月22日,杜某、李某违反防疫工作规定,擅自翻越西安市朱雀大街与南三环十字疫情封控围挡,被民警抓获。公安雁塔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杜某、李某警告处罚。

西安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群众从自身做起,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社会义务,积极配合开展防疫工作。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西安市公安局供稿)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民工讨薪遇难题 法官倾力解“薪”结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