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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葛七宝等人涉黑案始末

2021-07-21 17:55:15   

 

2020年9月4日,在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审理下,葛七宝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葛七宝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强迫交易罪等15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0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10名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以及其余12名非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涉案被告人均被判处刑罚。

这是一起典型的村干部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欺压残害群众、攫取非法利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作为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案件,葛七宝案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关注度高,以葛七宝为组织和领导者、多名成员参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对所在村及周边的非法控制,严重影响当地社会治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2014年11月,因一段掏出人大代表证,扬言把警察“铐到村委会去”,拉扯并率众对警察进行围攻的视频,葛七宝也被网友称作西安“最牛村支书”。

 

审判现场

 

打好“组织筹备仗”,夯实葛七宝案审判工作保障

在葛七宝等涉黑案审理筹备过程中,省、市扫黑办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西安市鄠邑区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庭审保障工作,全区十几个部门共同参与、鼎力配合。

2020年6月9日,经过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并于当天完成立案工作。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该案,由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担任审判长,案件各项审理工作正式启动。一场对涉黑犯罪的庄严审判即将拉开序幕。

为确保审理筹备工作圆满完成,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成立由院主要领导牵头的葛七宝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案件审判、舆论宣传、社会面管控、疫情防控、警务保障、后勤服务7个专项工作组,每个小组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牵头负责,抽调精兵强将,压实工作责任。

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且分布在10处羁押场所。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通过制定集中送达方案,由员额法官和书记员组成10个送达组,在两天内完成54名被告人(因一名被告人患病,中止审理)及其辩护人《起诉书》副本及《财产处置意见》的送达;同时制作附有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以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照片的人员名册,在庭前送达时交由各被告人、辩护人辨认,确认是否申请回避。集中式送达不仅最大限度提升了送达效率,还有助于充分掌握被告人对每一起犯罪事实的态度,以及被告人身体和心理状态,为后续庭审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作为基层法院,我们从来没有审理过这么一起具有社会影响力、人数众多的重大案件,所以没有足够大的场地。”谈及准备审判场地,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保权坦言。

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在审判现场选址以及布置等方面,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也是下了一番功夫。在鄠邑区扫黑办协调下,经过实地勘测,并经省市扫黑办同意,最终选定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作为审判场地。

 “为了预防突发事件,我们准备了两个备用场地。在庭审现场布置中,为防止被告人串供,我们把羁押室隔出53个隔间,确保每名被告人单独看押。另外按照旁听人员不同身份分别设置了被告人家属旁听室和观摩旁听室,在方便实时观看庭审的同时,既照顾到当事人家属情绪,又有助于维护旁听秩序。在开庭前两天,参与庭审的全部人员进行两次集中演练,全方位加强流程衔接、检查设备效果,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问题,确保庭审时不出任何纰漏。”刘保权表示。

打好“依法审判仗”,扎实做好葛七宝案审理工作

2020年7月27日,葛七宝等53名被告人依次被司法警察押入法庭,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部门代表、辖区群众代表以及被害人家属的见证下,一场正义的审判正式开始。

为了最大限度提高庭审效率,合议庭先后3次召开庭前会议,通过落实最高法院“庭前会议规程”、“非法证据排除规程”以及“法庭调查规程”,组织控辩双方展示拟在法庭上出示的重要证据材料,听取双方对证据材料意见,并集中完成新提交证据的交换,将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程序性问题解决在庭前。同时在充分掌握案情的前提下,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统筹合理安排庭审日程,最大限度减少被告人、辩护人往返次数,有的只需要出庭2次即可完成庭审。

在长达12天的庭审中,后半程任务最重,有两天的审判都到晚上12点。合议庭成员都不敢喝水,怕中途上厕所休庭影响进度。案件庭审一直到8月7日下午休庭,圆满完成了庭审任务。

“在撰写判决书过程中,合议庭每天加班到半夜两点,第二天早上九点继续按时上班工作”,当回忆起庭审过程时,刘保权说道,“因为当天工作必须当天完成,这样才能开始第二天的工作,如果没有完成,第二天的工作就无法开展,就会拖延工作进度,无法保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判决书撰写工作。”

超负荷的工作导致很多工作人员感冒,感冒药摆放了一桌子。即便如此,合议庭成员没有人有一句怨言,他们齐心协力坚持到了最后,最终裁判文书如期完工。

对于这份判决书,刘保权表示:“在文书制作上,结合最高法院发布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模板进行了适当体例创新,具体表现在事实查明部分按照个罪罪名对指控犯罪事实、辩护意见、本院审理查明认定事实以及该个罪的评判意见进行归纳,并将量刑事实、财产状况及处理决定单列;裁判文书论理中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予以充分回应,提高了判决书全面性及可读性;同时对涉案财产处置情况以附件形式附后,为下一步‘黑财清底’工作开展打牢基础。同时该案判决书还实现了涉黑犯罪被告人与“保护伞”同案受审、同案裁判。为便于查阅,按照刑事判决书内容还制作了精美目录,有效提升了裁判文书制作质量。”

2020年9月4日,葛七宝等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随着长达500多页的判决书宣读完毕和审判长的法槌落下,该案顺利审结。

2020年11月23日至2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葛七宝等5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打好“财产执行仗”,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济基础

对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被誉为司法守护社会公平正义防线的“最后一公里”,历来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

葛七宝案涉及财产数额巨大、关联企业众多、资产形式多样且资金流向复杂,案件执行无先例可循。

为实现“黑财清底”目标,鄠邑区法院创新执行方式,成立执行专案团队,精准甄别财产权属,梳理出8大类财产,提出91项证据标准,同时采取多种措施:第一,针对涉案财产进行专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在判决书事实查明部分将财产状况及处理方式单列出来;第二,协调检察机关函请侦查机关对即将到期的冻结、查封涉案财产期限进行顺延;第三,对经营性资产进行托管代管;第四,实行“执行+保险”模式;第五,执行工作中引入第三方代理公司,例如拍卖环节引入辅助拍卖公司,针对众多涉案车辆引入车辆修复保养公司;第六,针对被告人身处羁押状态,让其指定代理人员并出具授权书等,确保了该案财产应执尽执。

对于本案执行工作中最难忘的经历,鄠邑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谢鹏说道:“就是对扣划保险理财产品,我们也算是对执行工作进行了一次创新。”

因为保险理财类产品在查控系统中不反馈,经常存在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线索的情况,所以在之前的执行工作中,很多案件均未涉及保险理财产品的扣划。由于涉案财产中保险理财产品涉及7、8家保险公司,各家公司对于法律文书中相关内容有不同要求。面对难题,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迎难而上,根据保险公司实际情况逐一确定法律文书内容,确保了保险理财产品顺利扣划。

“虽然有难度,但保险公司员工得知我们是来执行葛七宝案涉案财产时,都纷纷表示尽最大努力协助办理,并帮助联系公司法务。”执行法官谭飞笑道,“等到办理完,还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有幸作为协助人协助法院办理全国重点扫黑案件,自己还挺荣幸的”。(冉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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