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召开第三期法官大讲堂,邀请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中心主任李春丽授课,院党组成员、市中院速裁中心团队成员、全体法官干警参与了培训。本次法官大讲堂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焦继红主持。
李春丽结合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围绕《民法典》中民间借贷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新旧司法解释对比的基础上,重点讲解了不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借款合同成立、无效的情形及逾期利息的计算等,并结合具体的上诉案件,详细讲述了在审判中适用民间借贷或追偿权纠纷案由审理的区别。此外,还就《民法典》中保证责任、保证期限、证明责任分配及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等问题进行了透彻的讲解。
大讲堂结束后李春丽与民事法官干警们召开了座谈会,耐心阐述了法条背后的相关法理。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次授课在旬邑法院进一步掀起学习《民法典》的高潮,干警们遨游在法律知识的海洋,积极增强业务本领,这将促进案件审判质效实质性地提高。(旬邑法院 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