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经西咸新区王顺虎调解工作室调解的10起农民工讨薪案进行司法确认,加强了诉讼与非诉讼纠纷的有效衔接,保障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
2015年前,严某某与郭某某等人注册成立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严某某为法定代表人。2019 年10 月他与郭某某承揽了秦汉新城某小区 10 户业主房屋装修工程,严某某负责找活路、设计和进料等外围业务,郭某某负责具体施工,后郭某某在老家召集 10 名老乡进入工地干活。2020年春节前工程接近尾声,受疫情影响,部分收尾工程未能交工,10余万元的工程款也未收回。同时,严某某怀疑郭某某给老乡工资虚高,郭某某怀疑严某某收支账务不清,两人心存芥蒂,互不信任,导致涉案郑师琪等10名农民工的8万余元工程款虽经一年讨要也无着落。2020 年 12 月 24 日郑师琪等 10人经西咸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员王顺虎主持调解,达成由公司股东严某某、郭某某于 2021 年春节前分别支付 10名农民工4万元劳务费的协议。为确保协议履行,人民调解员积极同长安法院司法确认联络员对接,引导当事人进行了司法确认,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为加快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加大司法便民利民惠民力度,长安区人民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和优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化解纠纷,使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一站式高品质的诉讼服务。(郑长春 何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