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陕西首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2021-03-12 15:08:01   

3月12日,陕西省首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石川河阎良段正式揭牌,开启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综合治理模式。

 

 

据悉,黄河流域西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与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阎良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建立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该基地主要针对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环境资源案件中,因客观因素导致受损的生态环境不可修复、不宜修复或者无修复必要的情况,采取替代性司法修复方式,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异地补偿、替代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实现“异地修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效果。除司法保护外,该基地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强调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建立起“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模式,同时融入修复成果展示、环保法治宣传、生态文明教育等功能,力争将基地建设成具有环境司法保护特色的环境资源保护平台,推动形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揭牌仪式上,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和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各尽其责、各行其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和阎良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约200人参加了揭牌仪式。揭牌仪式后,参加活动人员在基地生态修复林内开展了植树活动,并参观了基地劳务代偿林、增殖放流区设置以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石川河综合治理成果展示。(董卫新)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举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司法放流活动
下一篇:安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又添新绿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