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紧盯人民群众在诉讼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堵点痛点问题,近期已在线组织调解、质证等8次,电子送达文书约10人次,让“指尖”代替“脚步”,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路,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让当事人“零距离”感受到司法的速度、公正和温情,纷纷点赞这一便民利民惠民的好举措。
近日,西安中院行政庭法官冯旭鹏借助互联网庭审平台,与当事人“云谈话”,当事人一次都不用跑,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上诉人谷某与被上诉人某传媒公司、某传媒集团公司、原审第三人某人力资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谷某诉求经济补偿金、社保损失等,一审驳回谷某全部诉讼请求。案中,传媒公司为用工单位,人力资源公司为劳务派遣单位,传媒集团公司认为其单位系与传媒公司独立的法人单位,本案仲裁、一审、二审均未出庭应诉。经冯法官多次协调,谷某与传媒公司、人力资源公司三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人力资源公司当庭一次性支付谷某6万元,谷某对本案撤回上诉。
三方代理人到达法院,由于人力资源公司内部财务原因导致调解工作出现了问题。人力资源公司称要一个月后才能支付,建议三方签订和解协议,谷某先撤回上诉。谷某担心其撤回上诉后一审即可生效,届时如果人力资源公司不再履行支付义务,其权利得不到保障,坚决要求法院出具调解书。然而,传媒集团公司未到庭,表示不参加庭审、不参与调解,法院又不能缺席做出调解书。调解工作进入瓶颈,眼见各方就要谈崩。
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冯法官果断决定采取“云谈话”方式,以“互联网庭审”为平台,隔空喊话传媒集团公司,询问四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谷某撤回对其单位的起诉。各方均同意谷某对传媒集团公司撤回起诉,因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法庭即对该案作出准予谷某撤回对集团公司起诉的裁定书,并向传媒集团公司电子送达,同时对另外三方当事人作出调解书,由人力资源公司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谷某6万元,各方再无任何纠纷。原本需要传媒集团公司跑一次或者其他当事人再跑一次,“云谈话”一技绝招破解了调解中的难题,实现了调解加速度。(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