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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邮箱  大作用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破解疫情防控期间律师服务难题

2021-05-20 13:41:18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也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尽责的现实需要。近年来,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尊重和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归口接待来访律师,以“行使权利找案管”的一站式服务模式保障律师权利,从预约接待、手续递交、案件查询、预约会见、阅卷等各个环节入手,细化律师接待新举措,依法为律师履职提供相关协助和便利,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

据悉,律师可以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申请绑定自己代理的案件,绑定成功后即可在网上查看案件的程序性信息。而如果想要查阅案件卷宗、递交法律意见书等,则需要前往办理案件的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检察机关案管大厅作为案件受理、流转和律师接待工作的枢纽,以往“面对面”现场接待的模式存在较大的疫情防控隐患。如何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尽量减少人员频繁流动、聚集的情况下,为律师和当事人依法提供规范的司法服务,成为摆在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面前的难题。

2020年1月31日,在尚未恢复正常办公的情况下,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王庆红主任立即在微信群中召集全处干警讨论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开展律师服务工作,原则是在保证场所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工作不停步、服务不断档。

经过充分讨论,最终决定在律师通过原有的“12309中国检察网”提交相关手续的基础上,开通用于接收律师委托代理手续和相关材料的网络邮箱,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检察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明确向社会告知邮箱地址和受理业务范围。通过这个邮箱,律师足不出户就可以向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提交所代理案件的委托手续、法律意见书等。案件管理部门安排了专门人员负责每天分时段查看邮箱接收材料,并及时对接收的材料和申请事项进行流转办理。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申请阅卷的,则告知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网络邮箱或电话提前进行预约。案件管理办公室将根据预约情况在三天内制作电子卷宗光盘,并通知律师前来领取,实现律师阅卷“随到随取随走”,减少了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实践证明,这个邮箱在疫情防控期间服务律师工作中发挥了大作用。邮箱共接收律师提交的辩护词、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材料11份,阅卷申请45份。对于收到的每一份案件材料,案件管理部门均当天转交到办案检察官手上;对于收到的每一份阅卷申请,都及时为律师刻录了电子卷宗光盘,充分保障了律师阅卷权和提出法律意见权的实现。

小邮箱也能发挥大作用。通过灵活应用互联网,确保检察工作和司法服务不因疫情而耽误,这是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践行网上群众路线的一次成功经验。下一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将积极落实高检院关于律师互联网阅卷的工作部署,深入践行网上群众路线,切实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努力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实现律师阅卷工作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也不用跑”转变。(冉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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