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办案就是快,昨天刚立的执行案,今天我就拿到钱了!”申请执行人朱某拿到案款后高兴地说道。5月24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快速行动,当日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买卖合同纠纷案,受到群众点赞。
朱某系安康市汉滨区人,经营一家商行,批发兼零售粮油、预包装食品、乳制品等。2017年12月起,同时经销啤酒和饮料。江某经营一家烧烤店,2018年到2019年间,朱某先后两次应江某的要求,向其运送啤酒195件共6780元。去年年底,朱某诉至法院,称“上述货款江某至今未付”,请求对方支付货款及利息,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汉滨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公开审理此案,判决江某向该商行支付货款6780元。江某不服,提起上诉,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于一审判决确定的支付义务,江某仍未履行。
今年5月24日,朱某向汉滨区法院五里法庭申请执行,执行法官阅卷后认为,虽然该案标的小,但却是关乎民生的大事,是前来办事的群众当前最紧要的事情,必须办好。法庭遂立即传唤江某到庭,经过多方寻找,最终锁定江某所在的位置,并组织干警前往执行,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江某当场将货款交到了执行法官手中,为了让朱某尽快拿到这笔钱,执行法官立即向朱某发放了案款。至此,这起案件被成功执结。 (杜圣林 刘华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