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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法院高艳宁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2021-07-09 11:42:12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对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人民法院宣教中心主任、党总支专职副书记高艳宁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据悉,全国共有200名同志获得该荣誉。其中,陕西省6人,榆林市仅此1人,高艳宁也是全市法院系统唯一获奖者。

 

 

高艳宁,女,1983年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米脂法院宣教中心主任、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自参加工作以来,高艳宁始终怀着对法院工作的深厚感情,勤奋务实,开拓进取,以扎实过硬的政治业务素质,一心为民的职业操守,严谨的工作态度和甘于奉献的工作作风,在各项工作中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为米脂法院党务工作和宣传调研作出了积极贡献和优异成绩,赢得了全院干警的一致好评。

作为米脂法院党总支专职副书记,高艳宁主动挑起撰写党建工作的学习计划、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党建简报的担子,不辞辛苦,任劳任怨。她还积极探索,深入调研,为打造米脂法院党建阵地建言献策。高艳宁深知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在工作中的重要性。为做好党建工作,她积极参加各项党务工作培训,并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素养。

宣传工作是一项集策划、拍摄,后期撰稿、制作发布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高艳宁勇于探索,为拓宽宣传渠道广度深度,高艳宁积极探索,学习研究新媒体平台,认真做好本院新媒体工作建设。逐步完善了米脂法院新媒体平台,并每天按时维护更新内网、外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官方账号。她还对各部门提供的新闻稿件进行审核,积极转发、转载上级部门要求的新闻稿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阅读数量。

一年365天,寒来暑往,冬去春来,不论是在节假日的时候,还是在她休产假的时候,甚至是她刚做完手术躺在病床上的时候,高艳宁每天都会定时做好院里的舆情监测,将信息及时发布,加大宣传、引导正确舆论,及时维护了法院形象。

几年来,高艳宁负责的米脂法院官方网站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十佳官方网站,米脂法院微信公众号被陕西省委政法委评为优秀新媒体账号。她撰写的宣传稿件500余篇,均在中、省、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撰写米脂法院信息简报1000多期,拍摄宣传照片2000余张,加强对法院的正面宣传,同时也提升了法院的社会形象。

2013年,高艳宁被最高人民法院选定为全国法院宣传应急小组队员,全陕西省只选了十个人,她就是其中的一员。在2013年和2017年,她还两次被省高院选派在国家法官学院学习,在此过程中进一步提高了自身事件敏感度和文字写作能力。

2017年4月,高艳宁被选派在龙镇老榆山村,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除了积极配合第一书记完成本职工作外,她在当年还编发了22期精准扶贫工作简报,有力的鼓舞了扶贫一线干部的决心和信心。

高艳宁先后多次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新媒体推广应用先进个人;2018年4月被榆林市中级法院荣立三等功;连续十年被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2被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20年度全市法院司法政务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6月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党务工作者;2021年6月被评为全县政法系统先进典型。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干警,展现了新时期优秀共产党员和青年干警的良好形象。(姜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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