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红色文化 > 正文

北平和平谈判中的黄绍竑

贾晓明    2021-02-25 15:56:05    人民政协报

1949年三大战役结束后,国民党政府的败亡已成定局,蒋介石宣布“下野”,退居幕后,李宗仁任代“总统”。但蒋介石并不甘心失败,企图以“和谈”为名,调整力量,伺机反扑。李宗仁迫于形势,积极进行“谋和”活动,对此,中共采取了积极的态度。1949年3月26日,中共中央通知南京国民党政府,以毛泽东1月14日发表的《关于时局的声明》所提出的八项条件为基础,在北平(今北京)举行和谈。李宗仁立即发表声明,表示愿意进行和谈。4月1日上午,黄绍竑作为国民党方面和谈代表之一,陪同首席代表张治中乘飞机抵达北平。

抵达北平后,双方代表按既定办法,首先进行个别交谈。根据安排,周恩来同张治中谈,叶剑英同黄绍竑谈。为了推动和谈的顺利进行,毛泽东也分别与南京代表团成员进行了会谈。他邀请黄绍竑、刘斐到香山当面叙谈。当二人乘专车到达北平香山时,毛泽东站在门口迎候,并热情地迎上前和他们握手,笑着说:“欢迎两位和平使者的光临。”

双方落座后,毛泽东询问了黄绍竑等到北平的生活情况。当谈到和平协定方案时,毛泽东问:“这个协定你们觉得如何?李宗仁会同意吗?”黄、刘二人都表示尽自己最大努力做李宗仁的工作。随后,毛泽东留二人吃饭。席间,毛泽东对黄绍竑说:“听恩来说,季宽先生很会填词,我也是个好结识诗人词友的诗词爱好者,怎么样,我们不妨来一首?”黄绍竑回答说,他此前也曾拜读过毛泽东的诗词,认为“那种雄浑洒脱的风格,是当今诗坛中无人能与之相比的”,他自己也曾填词,只是“聊以寄怀”,并提议“待协定签字完了,定向主席讨教”。毛泽东爽快地回答说:“好,那我们一言为定!”

4月13日,和谈进入正式会谈阶段。谈判中,中共方面还主动提出,若李宗仁政府接受和平协定,中国共产党将负责同各民主党派协商,接受他们以及南京政府方面若干人参加新的政治协商会议,也参加联合政府。其间,黄绍竑明确表达了希望达成和平的愿望。16日,双方拟定了协定的全部文本。张治中特派黄绍竑、屈武回南京说服李宗仁签字。

16日,黄绍竑和屈武携带《国内和平协定》文件乘专机前往南京。临行前,周恩来乘车赶到机场,专门会见黄绍竑和屈武,勉励他们努力完成这项使命,并叮嘱他们:“请你们转告南京方面,协定签字,应该自拿主张,不要请示蒋介石! ”

黄绍竑和屈武回到南京后,立即把和平协定文本交予李宗仁。李宗仁听了黄绍竑的报告和看了《和平协定》后,沉默不言,而白崇禧在旁气冲冲地说:“谈不成就打!”黄绍竑立即反驳说:“能打得过共产党我们还用得上谈吗?”李宗仁召集桂系将领和亲信开会讨论。会上,黄绍竑谈了他希望达成和平的愿望,并传达了中共给予桂系的特殊优待条件。

白崇禧仍然态度强硬,李宗仁犹豫不决,其他桂系将领也莫衷一是。蒋介石拒绝《和平协定》的消息传来后,李宗仁再次召集桂系将领开会,讨论决策。黄绍竑在会上再三强调,应该接受和平协定,但白崇禧顽固坚持“划江而治”的立场,经过激烈的争论,会议不欢而散。黄绍竑给在北平的代表团打电话说明情况后,便动身前往香港。

随着渡江战役打响,国民党统治霎时土崩瓦解,黄绍竑在香港不避风险,出面号召国民党军政人员认清形势,引起强烈响应。8月13日,黄绍竑等人举行港澳记者招待会,联合44名国民党人士,领衔发表了《我们对于现阶段中国革命的认识与主张》的声明,痛斥蒋介石祸国殃民的政策,表示同蒋介石彻底决裂,“坚决地明显地向人民靠拢”,“为建设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而共同努力”。此后,黄绍竑等人又联名发表了《告国民党陆海空军全体将士书》,号召全体国民党将士弃暗投明,实现局部和平。蒋介石恼羞成怒,下令开除黄绍竑等人的国民党党籍并加以通缉,并派特务到香港刺杀黄绍竑。由于中共秘密战线的同志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将黄绍竑转移,国民党特务的阴谋没有得逞。

1949年9月,黄绍竑在中共驻港负责人的安排下,从香港赴北平。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临城敌工战线上的“攻心专家”
下一篇:张寒晖创作《边区十唱》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