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孩子走失,江西信丰公安紧急找回

2021-10-27 14:29:05   

10月21日中午,信丰县公安局万隆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女儿李某某于当天早上5时40分许出门至今未归。民警立即联系学校了解情况并组织人员分头寻找。就在大家一筹莫展时,民警接到热心群众的线索,称看见了体貌特征相近的女孩。最终,民警与女孩母亲一起将女孩找到并安全送回家中。

 

 

10月22日13时许,大阿派出所接到村民报警求助称,其孙女在街面走失了,请求民警帮忙。民警一边安抚报警人情绪,一边组织警力沿街道及周围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某民房旁发现一儿童,年龄、外貌特征与走失小孩十分相似。民警立即联系报警人到约定地点认领。当报警人见到自己的孙女安然无恙后,满含深情地对民警表达谢意。

群众安危无小事,信丰公安将继续秉持“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理念,尽心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信丰县公安局 魏骅)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江苏盱眙烟草:清风拂面“廉”花香 忠诚履职勇担当
下一篇:西罗园街道:快速抢修破裂管道 解决居民燃眉之急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