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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天量罚单,比道路更值得优化的是管理

2021-04-15 10:57:29    光明网

针对网民集中反映驶经广东佛山辖区广台高速公路43公里200米处被“电子警察”抓拍一事,佛山交警回应称,该抓拍设备于2020年3月18日启用,启用前已按规定备案并向社会公告。经核查,截至今年4月1日,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84373宗。

对此事,公众一方面对处罚人数感到咋舌,另一方面也自然而然地关心罚没收入的去向。身处舆论漩涡之中,佛山交警关于交通违法罚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当事人交纳后直接上缴国库的回应,其直面质疑的态度值得肯定,不过,道路标志线设置是否科学合理,仍缺少一个解释。道路标志线的设置,目的在于引导车辆行驶,出现如此频繁且大面积的车辆违章状况,实际上意味着道路标志线并没有起到预期目的。由此很容易使人产生的疑问就是,这些道路标志线的设置依据到底是什么?

在此前的回应中,佛山交警部门表示:道路标志线是经过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的,并且在岔道口之前都有提示。坦白说,这样的解释并不足以平息质疑。道路标志线“验收合格”不等于“设置合理”,同样的,“有提示”也不等于“提示醒目”。就实际情况来看,这个岔道口的道路标志线设置,对于驾驶员特别是货车驾驶员非常不友好。在进入岔道口之前,车辆已经进入实线被限定了行车道,对于靠右行驶的货车司机来说,除非轻车熟路,否则很容易造成违章。除此之外,岔道口的提示不够醒目,缺少地面文字标识。

如今,佛山交警公布了相关优化改进措施:岔道口增划了虚线,地面上添加了文字标识,分道提示标志更加醒目,在前方路段解除了货车靠右行驶的管制措施……显而易见,这些都是对舆论质疑的正面回应,而这些优化改进措施,也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饱受争议的个案到此结束,但留给公众的反思仍未停止。在两次回应中,佛山交警部门都强调,道路标志线经过验收合格,在第二次回应中,佛山交警部门还补充说明,该处“电子警察”启用前已按规定备案并向社会公告。看得出来,佛山交警部门坚持认为,道路标志线和“电子警察”的设置符合程序要求,本身并没有问题。问题是,交警部门眼中符合程序规定的道路标志线和“电子警察”,却在实际使用中制造了大量的问题,引起了巨大的争议。由此带来的问题是,道路标志线和“电子警察”的设置,应该遵循什么样的程序规范?

在公布优化改进措施之后,佛山交警部门表示立行立改,欢迎各界监督。这样的态度无疑是积极的,但如果能早一些听民意、察民情,也许就不至于引起如此大的争议。道路标志线和“电子警察”的设置是否合理,只要实地跑上几趟就能够得出结论,对此,当地民众最有发言权。如果交警部门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而不是照本宣科地“按规定备案并向社会公告”,实际效果会好很多。这也是此次事件给人留下的警示——在“电子警察”上岗前,相关部门有没有以欢迎监督的姿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相比起个案,消除那些“见钱眼开”的“电子警察”,更应该优化和改进的,其实是管理理念和工作流程。(赵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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