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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未成年人修法,为“少年的你”护航

刘婷婷    2021-06-01 15:25:10    光明网

“六一”到来,全国的孩子们收到一份沉甸甸的大礼包:新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从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起正式施行。

法律是权利的“宣言书”,也是成长的“护城河”。保护未成年人权利,让未成年人远离违法犯罪,不能停留在嘴上,更要写进法律,使之成为所有人都必须遵照执行的“不二律令”。保护未成年人权利,让未成年人远离违法犯罪,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是家庭的职责,更是学校和国家、社会的共同责任。

让孩子们享受“玩”的欢乐。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未成年人不是学习的机器,不是应试教育的牺牲品。根据新修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学校都必须承担责任。刚性规定学校不得随意组织“集体补课”,教育部门的介入干涉,有利于真正减轻孩子们的学习负担,让孩子们有更多的时间呼吸新鲜空气,更加健康地成长。

让孩子们拥有“心”的纯净。青少年自杀事件,着实令人痛心疾首。据统计,我国每年约有10万青少年死于自杀,中学生5个人中就有1人曾经考虑过自杀,未成年人心理问题愈发严重。根据新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完善对青少年的心理干预机制,明确了家庭、学校、政府等各方的关“心”责任,要求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青春期教育和生命教育,打出这一套组合拳,有利于避免孩子内心沦为“隐秘的角落”。

让孩子们得到“身”的安宁。学生欺凌是不折不扣的校园毒瘤,往往给受害人留下难以抹去的人生阴影。新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仅赋予公安机关及时制止、依法调查处理、责令严加管教、矫治教育的权利,还压实学校方面的责任,要求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等,这些富有针对性的措施,有利于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将学生欺凌制止于萌芽阶段。

让孩子们远离“恶”的沾染。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究其根本,也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是对他们的关心关爱。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界定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规定“未成年人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等,对于那些无法无天而又让人们又束手无策的“小恶魔”“熊孩子”们,这将使其得到更规范的教育挽救,有利于避免人生走弯路、错路甚至邪路。

立法的关爱,乃是最深沉、最有力,也是最长远的关爱。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他们的权益,他们的成长,需要立法无微不至地守护与呵护。在“六一”这个全体儿童的盛大节日,两部新修缮法律登台亮相,将给予未成年人更多的温暖,护航孩子们健康成长,彰显人本与法治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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