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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检察”助力治理现代化

2021-09-10 11:00:52    人民日报

更好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有必要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以“数字检察”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不久前,《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印发,对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作出了系统明确的部署,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信息社会,数据是至关重要的治理资源。更好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有必要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以“数字检察”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浙江是数字经济先发省份和互联网产业高地,数字化建设具有先行优势。今年以来,浙江省委作出了数字化改革的重要部署,对省域治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全面提升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浙江检察机关要立足区位优势,勇当检察领域数字革命的先行者,把数字化改革作为打造法律监督示范省份的关键抓手。

充分掌握大数据,专业、科学运用大数据,能使法律监督更加精准、有效。我们要牢固树立大数据思维,提高运用大数据的意识,运用数字技术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调办案,从制度层面深入探索“法律监督模式系统性变革”这一重大命题。要以核心业务数字化为重点,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通过加快建设重点场景应用,推进检察监督机制转变、制度重塑、流程再造,通过数字赋能转变监督办案模式,从整体上推动检察工作全方位变革。

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在探索实践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工作上取得了初步成效,通过数据碰撞、比对、分析发现监督线索,探索出一条“解析个案、梳理要素、构建模型、类案治理、融合监督”的大数据检察监督路径,有力撬动了法律监督模式变革。比如,率先针对“套路贷”虚假诉讼、违规领取养老金和公租房违规转租等在全国具有普遍性、突出性的问题开展监督,实现了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从个别解决到普遍整改,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未来要进一步深化大数据检察监督模式改革,通过类案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升省域范围内“办一案、牵一串、治一片”的效应。

司法信息共享,一直是制约法律监督的难题。深入贯彻《意见》,就要以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打造嵌入式法律监督格局。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是政法领域一场效率革命,是实现政法系统整体智治、提升法律监督效能和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的“硬核”抓手。目前,浙江省99%的刑事案件实现全数字化线上移送,成为全国首个在省域范围内实行单轨制办案的省份。率先开展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改革试点,在实时、批量共享执法司法信息上先试先行,有助于打通数据壁垒,畅通监督渠道,推进更加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

(作者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贾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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