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判涉个人信息保护案件

被告非法收集并出售3万余条身份证信息

2021-11-04 16:26:21    中工网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邹倜然)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当天,浙江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两起涉个人信息保护案件一审宣判,希望通过两起案件的审理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关注。

第一起案件涉及征信信息。王某通过某App申请了45万元信用贷款,贷款发放人为某银行。贷款发放后的第三个月,经多次催款,王某依然逾期还款。于是该银行将该逾期记录上传至征信系统。后来,王某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了自己的不良征信记录,认为银行侵犯了自己的个人信息权益,因此将其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王某并未举证证明因被告上传不良征信造成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即便存在财产损失,也是因为原告不归还贷款造成,与被告行为无关,原告应当为自己不积极偿还债务的行为负责。并且,被告上传征信信息是法定职责,且经过原告知情同意,不具有违法性。因此,原告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二起案件中,被告刘某通过互联网向他人购买公民身份证号码、邮箱账号、支付软件账号等信息开设网店,还将这些信息对外出售。2020年9月至10月期间,刘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3.2万余条,获益1.4万余元。

公益起诉人认为,刘某未经他人许可,在互联网上非法收集、非法买卖他人身份信息,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对公共信息安全造成了损害。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未经他人同意,获取公民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并以牟利为目的出售,属于非法收集、买卖个人信息的大规模侵权行为,损害了公共信息安全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伤害了社会公众的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依法应当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4万余元,专门用于个人信息保护或信息安全等公益事项。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湖北南漳一毒贩因10.79克冰毒获刑七年八个月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